未删短信发现之一:爱的路千万里,我们要走过去晶晶 28岁 公司行政 短信保存期限:四年从大学一年级他伸手来拉我的手我没有拒绝开始,到今天,我们已经走过了十年的道路。这十年的后四年,我们的恩爱,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短信里分享的。-爱情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