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8.27”于海明致刘某死亡案落锤定音:正当防卫,撤案。关于本案,我有几个思考:
- 正当防卫在立法初衷上就是保护防卫者的,也就是所谓的“合法没必要向不法让步”。正因为如此,对严重侵害行为还有“无限正当防卫”一说。而且即使是防卫过当,法院也会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于海明的豁免也好,生硬的法律也罢,都体现了司法的良善。
- 于海明案对全社会的良善之人提了个醒:面对侵害,你们可以挺直腰杆说不!也给那些歹人、或者本性不坏却容易冲动的人敲响了警钟:三思而后行。
- 我见过很多在车里藏防身用品的车主,但“带刀护卫”很显然不是一般人的行径。有些人在网上深挖于海明的背景和动因,其实监控视频已经说明了一切:车里藏着那么长的管制刀具,这本身就已经说明了刘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出事也就是迟早的事儿。
- 于海明的确命大,也的确幸运。生死攸关必须绝地反击,若非如此,我依然不建议普通百姓与歹徒正面对抗,希望广大看客不要因为于海明案而犯了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