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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吃豆芽歇后语-被少林寺开除,端盘子喝花生米,原著中魏和尚的“黑历史”更有趣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9-17 07: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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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最有趣的桥段,是李云龙带着和尚魏大勇去平田一郎的生日宴会上吃白食,花生米不用筷子一粒一粒夹,而是端起盘子“喝”。因为吃相不雅,再加上没文化的李云龙楞装斯文,这才露了馅儿。


露馅儿的魏和尚一点惭愧的意思都没有,他跟李云龙楚云飞和副官孙铭,四个人八把毛瑟军用手枪(驳壳枪),血洗了聚仙楼。鬼子守备中队、宪兵队、皇协军大队、便衣队等小队长以上之军官,全部被击毙,无一幸免。


​我们看《亮剑》原著就会发现,和尚魏大勇的黑历史可不止“喝花生米”这一点:他是被少林寺开除的,而且他之所以在聚仙楼露馅儿,是因为他吃了自己桌子上的还不满足,又贪得无厌地去抢别人桌子上的鸡大腿。这些故事要是拍出来,电视剧一定会更加好看,因为原著中并没有他徒手干掉几个鬼子的说法——徒手干掉全副武装的鬼子,有点像神剧了。


跟电视剧演的不一样,魏大勇在跟着李云龙干之前,连一天兵都没当过。魏大勇有个哥哥在凯申军中当连长,魏大勇要去投奔哥哥混个前程。就在魏大勇投军的路上,遇到了李云龙的独立团。不识字的魏大勇只认识帽徽,而当时的帽徽都是一样的,所以魏大勇就糊里糊涂跟了李云龙。


​魏大勇之所以要还俗参军,也是没办法的事儿——他被少林寺开除了。当年的少林寺不像后来,所谓的“习武”只是为了表演收门票,他们练武的专门练武,念经的专门念经,还有大量以土地为主的“寺产”,不用收门票也比老百姓生活得好。


魏大勇在少林寺练就了一身好武艺——我们不要总是把武术说得一无是处,即使是在今天,练武术的也比一般人能打,芳芳是大忽悠,但是咱们普通人,能打过雷雷的,还真不多。魏大勇长得比雷雷彪悍,而且把劲儿都练在拳脚而不是嘴皮子上,所以他一个单打三五个壮汉是不成问题的。魏大勇还有一个地方与雷雷芳芳不同,他是能动手就绝不吵吵,于是就惹了祸。


原著中是这样写的:“魏大勇是1938年入伍的老兵,河南登封人,在少林寺当过和尚,练得一身好武艺。性格好勇斗狠,因屡次在寺外大打出手而违犯寺规,被主持和尚撵出山门。”


​大家都知道,1938年的少林寺可没有现在这么金碧辉煌,和尚们也没有今天的两袖金风,清规戒律还是比较严格的。魏大勇好打好吃,被少林寺开除,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起码可以敞开肚皮吃肉了,不像八十年后的和尚,喝酒吃肉都偷偷摸摸的,只能把素菜做成鱼肉模样(严格说来这已经犯戒),把茅台五粮液灌进饮料和矿泉水瓶子。


魏和尚是曾经单挑干掉过五个鬼子,但不是徒手而是拼刺刀,那过程也完全符合刺杀规范:刺刀戳、枪托砸,因为多年习武,魏大勇眼疾手快力大势猛,比营养不良的其他战友更能打,所以才能一挑五。实事求是地说,当时中国军人的身体素质都不如小鬼子,拼刺刀经常是三个不顶一个。独立团出了一个能一挑五的高手,自然是要被破格提拔,于是魏大勇当了一连二排的排长。


​李云龙部队分兵的时候,李云龙就把魏大勇留下了:“别当你那个排长了,给老子当警卫员吧。”魏大勇的回答倒是跟电视剧里如出一辙:“中,团长看得起俺,给俺脸,俺不能不兜着。”


不靠谱的李云龙把暴脾气惹祸精魏大勇留在身边,政委赵刚其实是心里打鼓的,原著中这样写:“这两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凑在一起,很使赵刚心惊肉跳,不知他们会惹出什么事来。”


还没等李云龙和魏大勇惹麻烦,麻烦自己就找上门来了,这个麻烦叫楚云飞,是黄埔五期出来的第二战区晋绥部队358团上校团长,跟着大麻烦楚云飞一起来的,还有小麻烦警卫连长孙铭上尉。


楚云飞在晋西北跟李云龙的名气一样大:“楚李二人在晋西北都混出些名气来,民间口头文学便把他们俩说成是会飞檐走壁、双手使枪百步穿杨的侠客,使鬼子悬赏这二人脑袋的价码涨到五万大洋。”


​楚云飞之所以要找李云龙,是因为平田一郎要找他的麻烦,所以他想先下手为强,搞个斩首行动干掉平田一郎,他许诺“云龙兄如有困难,只管开口,枪弹粮饷由我解决。”李云龙一口回绝:“楚兄美意,兄弟心领了,求天求地不如求自己,没有枪弹粮饷我从鬼子手里抢,鬼子有什么我就有什么。”


话说归说,李云龙还是带着魏和尚去“赴宴”了,两手空空的他们还被小小地鄙视了一把:“管事的迎过来准备接礼品,见两人空着手就有些不高兴,心说这两个人怎么这么不要脸,白吃白喝来了,见他俩长衫礼帽,腰里揣着盒子炮,便认定他们是便衣队的,准备一会儿向平田一郎告状。”


​还没等管事的向平田一郎告状,李云龙魏和尚就闹出笑话了,平田一郎也发现了:“他的眼睛死死盯住坐在墙角那张桌子上的两个人,这两个人怎么已经狼吞虎咽地吃上了?而且吃相极难看。嘴巴还发出咂咂的声音,一点儿教养也没有。”


其实李云龙还是比较“文雅”的,他吃自己最爱吃的花生米,虽然运筷子如飞,但毕竟还是一粒一粒地往嘴里夹。李云龙的手速,当然是远超常人的,一盘子花生米眼看就被他吃完了。正好魏和尚也爱吃花生米——这不是废话吗,花生的含油量高达百分之五十,常年见不到半点油腥的人,哪个会不爱吃?


​魏和尚端起花生盘子就开“喝”(和尚一见花生米快没了,便有些不高兴,他一伸手又把盘子抢回来干脆端着盘子往嘴里倒,李云龙抢得慢了些,花生米全进了和尚的肚子),喝完花生米之后,魏和尚又去掰鸡大腿。


李云龙眼巴巴地看着魏大勇喝光了自己爱吃的花生米,心里都后悔死了:“我装他娘的什么高雅?高雅不是装的,孙子才是装的!”于是毫不客气地掰下了另一只鸡大腿。


一米八十多的魏和尚吃一只鸡大腿,就是张飞吃豆芽:“一只鸡腿扔进嘴里眨眼间就变成了骨头吐了出来,他嘴里一边飞快地咀嚼着,一边旁若无人地走到邻近的桌子前,一伸手扯下两只鸡大腿,又顺手端起一盘油炸花生米扭头要走。”


​这下不但被抢了鸡大腿和花生米的邻桌鬼子汉奸傻了,连平田一郎也傻了。但是李云龙楚云飞孙铭没有傻,大家拔出驳壳枪开干:“和尚一掌击中平田一郎的胸部,平田一郎平着飞了出去。”


最后李云龙拿回去哄政委赵刚的,是两只没有大腿的烧鸡,所以索取“精神补偿”的赵刚粗野开骂,逼着魏和尚交出了偷揣的两瓶好酒。


​李幼斌版的《亮剑》,这段故事已经足以令人忍俊不禁了,而原著中的描写,简直能让人笑破肚皮。这也难怪,我们看名著,总觉得电视剧不如原著精彩,翻拍的不如经典版本。


《亮剑》也是如此,李幼斌演活了李云龙,黄志忠演的李幼斌(不是李云龙)也有三分形似(不是神似)。至于服装干净笔挺、头发能滑倒苍蝇的第三版,不提也罢,因为咱们今天讲的是魏和尚那可敬可爱的“黑历史”,还是别让小鲜肉倒胃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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