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宝十年的秋天,安禄山再起战端,调集三镇六万精兵,并以两千奚族士兵为向导,大举进攻契丹。
时人都以为安禄山此举是为了削平外番,巩固大唐的东北边疆。然而实际上,安禄山却在打着自个儿的小算盘。我们仔细地分析一下,就知道安禄山为什么要收拾契丹了。首先,从位置的角度而言,契丹诸部散居在范阳、平卢以北的广大地区,也就是说他们在安禄山的前方。当然,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是安禄山举兵外向。可是,如果安禄山调转兵锋,那契丹所处的位置可就是老安的后方了;其次,从交情方面来看,契丹和安禄山可以说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属于那种有你没我、有我没你的天敌。离得这么近,交情还不好,所以安禄山要想放心地南下,必须首先摆平这个桀骜不驯的契丹。否则的话,你前脚南下,契丹后脚就在你的后院放起火来。到那个时候,腹背受敌,首尾难顾,可就不好办了。
老安想得很美,大军刚刚走到土护真河(在今内蒙赤峰东),他就踌躇满志地对部下说:“道虽远,我疾趋贼,乘其不备,破之固矣。”不仅如此,他甚至还给每名士兵发了一条绳子,说是捆契丹人用的,真够狂妄的。
可惜啊,老天爷偏偏不买他的面子。为了实现“疾趋贼,乘其不备,破之”的战略目标,老安让大军昼夜不停地行军,平均每日要行三百里之遥,军士苦不堪言。好容易抵达了平卢,却又突然遭遇了暴雨,弓箭和弩机全都被雨水给淋透了,上面的胶软化之后又凝结,导致扳机完全拉不开。大将何思德见此情况,就向安禄山多嘴道:“我军远道而来,遭遇大雨,众军疲劳不堪,战斗力严重下降。不如这样,我们暂时休兵,大张旗鼓地恐吓敌人。不出三天,契丹一定主动请降。”应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
可是,安禄山一点儿都听不进去:“好啊,老子刚刚出兵,你就来动摇军心,这还了得。来人呐,给我推出去砍了,号令三军。”何思德万般无奈,只好恳请安禄山让自己担任先锋,戴罪立功。罪是戴定了,但是立功却是无从谈起了。何思德与安禄山外形极为相似,他率领的前军遭遇了契丹人。契丹人一看是安禄山来了,恨得牙根儿都痒痒,蜂拥而上,不一会儿就把假安禄山——何思德给肢解成七零八碎了。
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这边儿何思德刚刚被杀,那边儿的奚族兵丁临阵倒戈,反倒与契丹人合兵一处,向唐军杀来。混战当中,安禄山的马鞍吃了一记冷箭,他的马鞭和弓箭全都丢了,甚至连脑袋上的发夹和脚上的鞋子都跑丢了。这情形,想想真是狼狈到了极点。安禄山身体肥硕,腿脚不利索,竟然在匆忙之中,掉进了深泥坑。好在有亲儿子安庆绪和干儿子孙孝哲,这两人合力才把安胖子给拉了出来。
也是此贼命不该绝,眼看着契丹的追兵就要上来了,天色偏偏就黑了。契丹骑兵担心安禄山设伏,就停止了追击,回营去了。安禄山这才捡了一条命(这帮契丹人,追得好好的,干嘛不追)。奔入师州城回头这么一看,老安才发现身边只剩下二十骑了。唉,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此仇不报,情何以堪?
天宝十一年的(公元752年)的三月,安禄山再次出击契丹。这次他可再也不敢轻敌了,一口气调集了二十万步骑兵。不仅如此,他还向玄宗提了一个要求,请求朝廷派朔方节度副使李献忠协助他攻打两番。这里面可就有疑问了,大家想啊,难道二十万雄师都对付不了契丹,非得再加上一个李献忠吗?很明显,这里面是有猫腻的。
李献忠不是汉人,他是一个突厥人,原名阿布思,是九姓胡人的首领。开元初年,阿布思为后突厥默啜可汗击败,就投降了唐朝。后来,玄宗赐给他一个汉名李献忠。阿布思表里如一,不仅人长得帅,而且十分耿直,不屑于同老安这样的马屁精来往,因此就得罪了安禄山。此外,这阿布思的麾下还有一支当时世界上数一数二的骑兵部队——同罗精骑。这彪人马有数万之众,而且人人都是饱战之士。安禄山对这支部队早就是垂涎三尺了,一直都挖空心思想着怎么收为己用呢。所以,这次他表面上打出了联合作战的旗号,实际上就是想借此机会,除掉阿布思,收编同罗精骑。
阿布思也不是个易于之辈,他当然识出了安禄山的祸心。可是,看出来了又能怎么办啊?向朝廷告状?没戏,皇帝是安禄山的爹,贵妃是安禄山的娘,他们是不会相信自己的,到时候一道圣旨下来,还是得去。可以一旦去了,能不能回得来就是个大大的未知数了。一个想不开之下,阿布思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带着精兵叛逃突厥。可惜啊,天不与之,半路上碰到了回纥人,队伍被打散了,阿布思单人单马跑到了葛逻禄部。葛逻禄的叶护(首领的意思)相当不仗义,又把阿布思送回了长安。不用说,脑袋肯定是没了。攻打两番得胜的安禄山乘机用重金诱降了群龙无首的同罗精骑,“由是禄山精兵,天下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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