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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李纨贾兰结局_李纨喜欢黛玉还是宝钗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3-02-09 15: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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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钗、李纨谁能为贾府延续香火(下):兰桂齐芳

宝钗未破处?

当今民间红学权威刘心武先生认为,宝钗宝玉是无性婚姻,婚后无子,因为富察明义题红诗第17首写道:

锦衣公子茁兰芽,红粉佳人未破瓜。

少小不妨同室榻,梦魂多个帐儿纱。

据说明义是少数几位有幸读到曹雪芹后半部原稿的知情人之一,上面这首诗便是针对原稿中宝钗结局而言。“茁兰芽”意为宝玉性经验不足,“未破瓜”意为直至宝玉出家,宝钗都还未破处。

“未破瓜”正解

不得不说,红学处处是坑,再大的名家,再高的水平,也难保不会栽跟头。

通读全诗,那个少小便与宝玉同处一室,隔着纱帐分榻而睡的红粉佳人,分明是林黛玉呀。第3回贾母安排黛玉的卧室在“碧纱橱里”,宝玉在“碧纱橱外的床上”,不就是明义诗句描绘的场景么?

“茁兰芽”(刘心武误引为“拙”),形容儿童像幼苗一样茁壮成长。第3回宝玉才六七岁,故曰“茁兰芽”。此诗通篇围绕宝黛“少小”来写,“未破瓜”指黛玉年少,即未到二八年华(十六岁)。全诗咏叹宝黛爱情青梅竹马,与宝钗无关。

兰桂齐芳是《红楼梦》大章法

红学家蔡义江先生认为,前八十回没有任何伏笔说宝钗婚后会生娃。对此,拙文上篇指出,蘅芜院“那大主山所分之脉,皆穿墙而过”,即是宝钗延续贾府血脉的铁证。

那么,宝钗之子起名叫什么呢?伏笔仍在前八十回。原来,曹雪芹早在为李纨之子起名时,便预备好了宝钗之子的名字,即与贾兰成对,起名“贾桂”,合成“芝兰桂树”“兰桂齐芳”,这正是《红楼梦》的大章法。

宝钗、李纨谁能为贾府延续香火(下):兰桂齐芳

宝钗之子变草为木

蔡义江先生质疑:宝钗之子为草字辈,不应该起个木旁的“桂”字啊。没错,按贾府世系,“水代文玉草”是祖宗传下来的定数。可是到草字辈遭遇抄家变故,家族生了几个大罪人,族人方经离乱,意味着祖宗家业受到重创,出现了变数。《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宝钗之子变草为木,取“枯木逢春”“木欣欣以向荣”;与贾兰合为兰桂齐芳,寓意子弟显贵。他们以这种方式开启家族新时代,顺应了《易》变的理路。

依古代姓名文化,字辈谱是可更改的。例如:

朱氏。泽震公于咸丰年间曾与朱宗周结拜,后来宗周被诬陷参加红灯教起义,泽震公惧遭株连,为避族祸,故改字辈。(四川宜宾屏山中都《朱氏族谱》)

范氏。之柔初名良能,梦中得神示,改名之柔,果然进士及第,悉改字辈。(《靖江范氏宗谱》)

清皇室。雍正即位后,将诸阿哥“胤”字悉改为“允”。

宝钗、李纨谁能为贾府延续香火(下):兰桂齐芳

小戏骨版宝钗

兰桂齐芳不合曹雪芹原意?

拙文上、中篇曾推论,稻香村山水布局和第5回判词曲子预示贾兰战死,为何现在又说兰桂齐芳是《红楼梦》的大章法呢?

这是因为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每次改稿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而程伟元、高鹗要把作者不同时期留下的手稿和抄本整理成一个定本。所以,《红楼梦》的矛盾反映了曹雪芹前后期创作思路改变轨迹,应该从成书过程角度来解释。

以贾兰结局为例,兰桂齐芳应是曹雪芹初稿的写法,太虚幻境判词和曲子、宝玉品评稻香村则体现了后期改稿的思路。

宝钗、李纨谁能为贾府延续香火(下):兰桂齐芳

小戏骨版宝钗

宝钗结局

黛死钗嫁后,宝玉仍苦苦怀念黛玉;又因丢失通灵宝玉,疯疯傻傻,没过上几天正常日子;中举后更离家出走,一去不回……这些构成了宝钗的终身误悲剧。不过,宝钗秉性乐观、旷达,情商极高,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即使守寡,也能以平常心待之,所以能福寿安康。正如她做的《更香谜》诗云:风雨阴晴任变迁。

宝钗、李纨谁能为贾府延续香火(下):兰桂齐芳

87版宝钗

(注: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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