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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老人的名言-习近平倡导的孝亲敬老文化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1-06 08: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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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


一年一度秋风劲,不似春光,胜似春光,寥廓江天万里霜。


——毛泽东《采桑子·重阳》


重阳节,又称“老人节”,是个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人的节日。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也是中华儿女生生不息的价值追求。“孝”这个字已经烙刻在我们生命里,指导着我们的一言一行。日日新,又日新,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孝亲敬老文化不断被赋予新内涵。习近平指出:“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图为:2016年1月28日,中央军委慰问驻京部队老干部迎新春文艺演出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向在场的军队老同志,向全军离退休老干部,致以新春问候和祝福。


一、建设具有民族特色 的孝亲敬老文化

“百善孝为先”。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产生最早、影响最深远的家庭道德观念和伦理文化之一。在世界文化之林中,“孝”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之一。黑格尔曾说:中国纯粹建筑在这一种道德的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敬。随着历史的发展,孝文化非但没有消失,而是散发出愈加迷人的新魅力。改革开放新时代,依然要弘扬中华民族美德,努力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孝亲敬老文化。





承继传统孝文化精髓。中国传统孝文化是在华夏数千年历史中孕育、诞生和固化起来的。“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卜辞。《尔雅·释训》中说,“善父母为孝”。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道:“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我国是一个具有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悠久历史的文明之邦。孔子认为孝悌是做人、做学问的根本,是教化的源泉。《孝经·开宗明义章》载: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礼记·中庸》云:“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民间有一句俗语叫“忘八端”,“八端”指“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如忘记了这“八端”,也就是忘了做人根本。其中“孝”排在“八端”之首,是情感基础与价值动源,也是道德的最高层面。在中华民族发展的一定时期内,“孝”有力地维护着中华民族的和谐发展,凝聚着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氏族关系,维系着家庭团结和社会稳定;同时,在长期等级制度的社会中,“孝”又被统治阶级及其思想家们所扭曲,把“愚孝”当做道德楷模,把牺牲子女的基本权利作为道德教条,把压抑人性作为“孝”的必然归宿。新的历史时期,对待传统孝文化,应当采取全面、科学、辩证和分析的态度,对“孝”在中国社会长期发展中的复杂情况,加以提炼、筛选、消化和吸收,采纳其精华,抛弃其糟粕。


倡导养亲、尊亲、敬亲新观念。“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欤。”孝顺父母、友爱兄弟是重视血缘关系和宗族的中国社会所形成的道德要求,带有明显的民族特点。习近平指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家和万事兴、天伦之乐、尊老爱幼、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勤俭持家等,都体现了中国人的这种观念。”子女为什么要孝顺自己的父母?从中国传统道德的要求来看,主要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三个方面的“恩情”:一是生育之情,二是养育之恩,三是教育之泽,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中国传统道德和传统文化中强调“孝”的最根本最主要的原因。《诗经》上说,父母“生我养我,育我鞠我”。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孝经》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等等,这都是说父母对子女的“生育之情”、“养育之恩”和“教育之泽”。“孝”的根据是“报恩”。父母同子女之间,固然有血缘和亲情关系,但不可否认,其中也包含着父母真挚、自愿的牺牲。是否回报父母是衡量、测试和评价一个人有没有道德和道德高尚或卑下的重要标准。





孝亲敬老应具大视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自己的父母是爱,为“小孝”;孝天下的父母是爱,为“大孝”。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孝老敬老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共同责任。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习近平指出:“要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



图为:2014年11月26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刘云山、张高丽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


二、建设具有时代特征 的孝亲敬老文化

道德是一定社会生活的产物,它要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孝亲敬老文化必须与时代相适应,与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漠视和脱离时代,因循守旧,将导致中国孝道伦理与时代的脱节,其结果只能是孝亲敬老观念不彰、行为不行。


要培养感恩意识。“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感恩是一种道德,是一种情怀。培养感恩意识是培植人类善良品质的基础,是家庭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每一步成长都凝聚着父母的爱与心血。作为子女,应该有感恩、回报之心,要懂得“百善孝为先”之理,知恩、感恩、报恩,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要弘扬家庭美德。现代社会,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自然血缘纽带、生育和扶养行为、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使子女同父母之间结成所有社会关系中最为密切的关系。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孝是家庭道德的出发点,也是培养道德情感的着眼点和社会道德的生长点,是道德修养的摇篮。要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建设和谐家庭,树立尊重老人、尊重父母的社会风气。《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紧密结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培养孝亲敬老的法治思维。敬老养老是法律规定的责任,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古有“忤逆”之罪,将不孝敬父母的子孙法办。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供了法律保障。《宪法》第49条第三款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第49条第四款规定:“禁止虐待老人”。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规定:“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人之行,莫大于孝。孝亲敬老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髓,是文化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深怀敬老之心、倾注爱老之情、笃行为老之事,让每个老年人都安享晚年,让每个家庭都情如暖阳。


(本文来源:学习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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