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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者无罪-一位一线教师的独白:被“教育惩戒权”吓坏了,我不敢要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9-16 10: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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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言者无罪-一位一线教师的独白:被“教育惩戒权”吓坏了,我不敢要》主要内容是壹姐说各位的朋友圈是不是都被“教育惩戒权”刷过一轮屏了?照很多人的想法,持反对意见的都是护犊子的家长,得了“护身符”的老师应该不会站到反对的队伍里去。那么老师们自己站出来反对,会多点说服力吗?有的评论真让人大开眼界。-言者无罪,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壹姐说


各位的朋友圈是不是都被“教育惩戒权”刷过一轮屏了?照很多人的想法,持反对意见的都是护犊子的家长,得了“护身符”的老师应该不会站到反对的队伍里去。


那么老师们自己站出来反对,会多点说服力吗?有的评论真让人大开眼界。你说陶行知的四颗糖,他就说那是大教育家,普通老师来不了;你说自己就是普通老师,他就说你是遇到好学校、好学生、好家长的好运气老师……


怎么说呢?好比你说爱与自由能养出好孩子,他就说因为你养的是天生的乖孩子;你说我家皮大王也照这样养成了个好孩子,他就说因为你养的皮大王不是男孩……


总之,孩子必须对标“别人家的”,而自己却不必同等对标。是不是很魔幻?


壹姐:尹建莉父母学堂金牌辅导员,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儿童早期教育指导师










几个老师坐在一起,热议教育部刚刚出台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



其一道:盼星星盼月亮,可盼来了个替老师撑腰的好规则!




其一道:戒尺终于回来了,这下“熊孩子”和“熊家长”们该怕了!




其一道:可是,我好担心我女儿那个凶巴巴的班主任会把这个惩戒权当成她欺侮孩子们的免死金牌……




惩戒,多少暴行假汝之名?



其一道:过罚适当、同过同罚,谁能做到?反正在我这里,优生犯规不能与差生同罪——人家优生拉动了我的教学业绩啊……



本人道:讲真,我被这个不知深浅的“教育惩戒权”吓坏了……我好担心它在某些教师那里会变成泄愤权、施威权、羞辱权……









是啊,戒尺易获得,分寸难把握。试问,谁能说清“罚站、面壁反省”距离变相体罚究竟有多远?须知,惩戒的边界有一分含糊,就会招来十分麻烦。
说起来,我畏惧“教育惩戒”由来已久。我曾为此写过文章——




惩戒,多少暴行假汝之名?






在这个“教育惩戒权”面前,我听到了来自家长和教师的霸气两问——



家长:我购买服务,凭啥获赠个“受气权”?
教师:我出售知识,凭啥搭售个“惹事权”?






周作人曾这样描摹旧时先生的形象:“先生桌上必备有一块戒方。学生如不守规矩,或背书不出,先生就用戒方打头或手心,打破打肿,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有人读到这里定会欢呼:这才叫有规矩嘛!就该这么整!



且听我来讲一讲《吕氏春秋》中的那个故事:一个身上散发奇臭的人,其亲戚、兄弟、妻妾、相识的人,都懒得和他共处。奇臭者苦恼至极,便知趣地背井离乡,独自跑到海边居住。结果海边却有一个人爱极了他身上的臭味,昼夜相随,寸步不离,以确保丝毫不浪费地吸走他身上珍贵的奇臭。



——“逐臭”的人,以为他逐的是香。




惩戒,多少暴行假汝之名?






“熊孩子”这个词的诞生,无疑是对当代人的一种辛辣嘲讽。



面对“家长无能管,学校无胆管,社会无力管”的“熊孩子”,出台一部《规则》,岂不理所当然、适逢其时?



来,咱们捋捋,在《规则》之前,我们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说起来,法,比规大着一辈儿。但是,以身试法的人还少吗?



所以我说:一个人,连大着一辈儿的“法”都懒得遵守,小着一辈儿的“规”他凭什么会不由着性子玩成可松可紧的猴皮筋?




惩戒,多少暴行假汝之名?






教育事业,是“准慈善事业”。它不可以也不应该以“压制”为能事。



我学校楼顶有一巨幅标语——“共享教育之美”。在我看来,教育之美,美在惜,美在怜,美在不忍。






对付石头,锤,自然是有理由藐视水的。但是,泰戈尔却说:“不是锤的打击,乃是水的载歌载舞,才使鹅卵石臻于完美。”当然,水,得心中有光,以苦为甘,夜以继日。






在我看来,有德行的老师根本用不到惩戒权,没德行的老师根本用不好惩戒权。



阿啃老师怒曰:“所谓的教育惩戒权,就是鼓励教师合法地耍流氓!”哈哈哈,这说法,存心要把人笑飞。



我坦白,当我的朋友阿朵说“我以为教育惩戒权就是个教育‘无能宣言’,它是黔驴技穷者娩出的怪胎”时,我毫不犹豫地为她点了赞。



好在,《规则》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我等小民,言者无罪。






作者介绍




张丽钧,语文特级教师,百年中国语文人,中国作协会员,全国十佳教师作家,在大陆、台湾出版个人文集20余部。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丽钧作文 ID:lijunzu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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