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有试用期?
虽然经过面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达成初步合作,但面试毕竟时间太短,不足以了解对方,所以双方本着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目的,约定一个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磨合期。
2、我从原单位离职后,在次进入原单位,还要约定试用期么?
不用约定试用期。同一家单位只能与同一个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
3、公司和我签两份合同即试用期合同、正式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试用期是正式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应该在正式劳动合同中明确。
4、试用期是不是单位想定多久都可以?
当然不可以,《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期限有着明确的规定。原则是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决定,最多不超过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 不得约定试用期
3个月<合同期限<1年 —— 试用期≤1个月
1年<合同期限<3年 —— 试用期≤2个月
3年≤合同期限 —— 试用期≤6个月
无固定期限合同 —— 试用期≤6个月
5、试用期可以不给工资么?
当然不可以。试用期工资一般约定为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试用期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 不符合录用条件,且用人单位可以证明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 同时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超出期限部分(如约定试用期是1年,超过法律规定6个月),劳动者已经实际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以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9、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离职,用人单位能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用么?
不可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要考虑培训成本,因为如果劳动者试用期内离职,是不需要赔偿培训费用的。
10、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需满足哪些条件?
- 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可以在录取通知书中以文字形式明确录用条件如身体条件、技能能力、工作态度、考核结果等等。
-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该保存,并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 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需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进行举证。
- 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建议用人单位以文件形式通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
不合法,试用期是正式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