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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讼造句-借问景点何处有 几家争讼杏花村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10-23 01: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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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杏花村小门楼


汾阳汾酒工业园林


清明小长假过去,关于谁是“正宗杏花村”的争议却借着这个赏花季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晚唐诗人杜牧的那首名作,让“杏花村”名声大噪,近年来全国各地以“杏花村”命名的景点差不多有数十处,有报道称晋皖鄂三省的杏花村之争不过是旧事重提,其中山西汾阳和安徽池州就杏花村商标使用权及归属问题的多次对簿公堂事实上已长达十年之久,尤为引人关注。


“牧童遥指”的杏花村究竟是否确有其地?杜牧这首《清明》诗难道真是争端的“始作俑者”?景点名义之争归根结底还在于对利益的追逐?新报记者连线景区工作人员,对话相关法律人士,试求一窥“杏花村”归属地之争的真实背后。


池州自古有个“杏花村”汾阳最早注册“杏花村”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的诗句千古流传,这“杏花村”究竟是实指某处还是只是文学意象,却像是先人打的一个哑谜,“成就”了今时今日如火如荼的“杏花村”之争。


“池州的‘杏花村’本身一直存在。”


相关资料显示,位于池州西郊的杏花村距今已有1300多年历史。杜牧一生在黄州、池州、睦州等地都任过刺史职位,在池州也写过不少诗。对于池州是杏花村归属地的说法,安徽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相关负责人直言并不需要原因,“自古以来这里就有个杏花村,历史有记载,而且记载是有连续性的,对于这点大家已经有共识了,我们现在只是重新把它再建设、再规划,这需要什么原因呢?”据说安徽池州是在2000年对杏花村古井遗址进行复建,近几年开始规划的景区,“我们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从2012年开始规划,去年下半年才对外开放,现在仍在建设中。”景区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景区估计要到二零三几年才能完全建成,不过并不影响游人的参观,“现在是分批分区建设。”


不过最早注册“杏花村”商标的公司却另有其主。有报道指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原“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早在1957年就已在酒类商品上获准注册“杏花村”商标。“我们的前身是酒厂,杏花村景区则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旅游业刚开始发展那会儿,就开始具有一定的接待性质了。”最初的省内外商务参观,是景区初期旅游业发展的雏形,“随着前来参观的游客越来越多,上世纪90年代我们这里已经成为全国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汾酒集团旅游公司是在2005年注册的,2007年公司决定将以前的酒史展览馆改造成规模更大的汾酒博物馆,“可以说是白酒行业中规模最大、最全的专题博物馆,2010年的时候申报了国家4A级景区。”经过二三十年的时间,到现在基本导游讲解、咨询管理,包括检票、电瓶车、保安等一系列旅游服务都有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系统,形成了一个旅游景点。“景区就是我们的厂区,厂区也就是景区。”


旅游收入“九牛一毛” “同名同姓”无可厚非


谈及“杏花村之争”,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景区之争现象向来普遍存在,“争不争都是历史上的原因,无从考量,池州离我们这边又这么远,倒是各有各的优势、特点,现在叫杏花村的地方不少,据我们了解就有十几个,湖北麻城、南京江宁,山东也有,我们各做各的吧。”


该工作人员坦言,酒可以说是山西杏花村的中心。“我们酒的酿造历史有几千年了,很多史料都有明确记载。”对比杏花村的概念,汾阳酒文化具有更久远的历史渊源,“一直靠酒,包括现在我们当地许多老百姓也主要依靠做酒、卖酒为生。”国内旅游市场刚起步时,汾阳杏花村主打的酒文化旅游已经初见雏形,“酒文化旅游我们可以说是做得比较早的,比起其他一些热门景区,我们当时已具备了接待条件。”工作人员解释,汾阳杏花村主要以工业旅游为主,“除了围绕汾酒的参观,还有就是300多亩的汾酒工业园林,里面种植了大量杏树。”用该工作人员的话说,汾阳杏花村开拓发展旅游产业也是为了产品和品牌服务,“至于旅游的收入对整个集团收入来说那是九牛一毛了。”


关于大江南北各家“杏花村”层出不穷、谁才是杏花村真正归属地等话题的争议不断,安徽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负责人则强调,“这个不重要,没什么好争的,要争就给他争嘛,本来杏花村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全国数十个叫杏花村的地方无可厚非,只是杜牧写的杏花村是在我们这里,这是已经下了定论的。”在该负责人看来,“杏花村”无所谓正不正宗一说,“就好像全国好几十万同名同姓的,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对簿公堂十年之久经济效益带来“双赢”


景区方面在杏花村名号之争问题上似乎并没有如此针锋相对,不过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与安徽杏花村旅游公司对“杏花村”商标使用权、归属地长达十年之久的对簿公堂则显得没有“半分退让”,近来又被翻出、旧事重提。


曾有报道提及,池州杏花村景区方面有过表示——2001年安徽杏花村旅游公司一开始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的就是旅游服务类商标注册,“从2010年北京高院终审判决后,外界就没有争议了,杏花村的旅游商标是池州的,这一点无论谁也改变不了。”天津市南开区律师代表赵欣媛律师解释,虽然山西杏花村汾酒厂率先在酒类商品上获准注册了“杏花村”商标,“不过池州是直接以旅游服务业为种类注册了‘杏花村’商标,并不因为汾阳在酒类核定服务项目中先注册了这一商标就等同在旅游服务类的核定服务项目中拥有特权。”商标一旦被申请下来,在申请商标时标明的核定服务项目之外则不必然享有商标使用权,“也就是说别人就可以在其他类别上申请同样的商标,是不冲突的。”至于山西杏花村汾酒公司此后的几次申诉,汾阳杏花村景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对法务方面并无太多了解, “我只是旅游方面的工作人员之一。”只是对于他而言,“杏花村”更像是大众观念里约定俗成的符号概念,“就个人理解,杏花村应该就是风景优美、有酒闻名之地的一个代名词。”


从2000年安徽池州方面正式申请“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注册,到此后山西杏花村汾酒公司的数次上诉,直至2010年终审判决池州杏花村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十年之久的“杏花村”商标之争似乎尘埃落定,更由此衍生出“酒在山西,玩在安徽”的说法。接触过不少同类公司案例的赵律师对此深有感触。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系列过程都是针对这一件事实的认定及判定进行的必要的司法救济程序。“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一审判完之后任何一方败诉而不上诉的话,视为自愿认可结果,其后再产生诸如‘当时上诉说不定会有更好的结果’等责任和说法,谁都背不起这个事后的评论。”赵律师直言不讳,因此必然要将程序走到末端,待一切尘埃落定,谁也不必在将来再来背负这个名声和责任。“为了排除各自的责任,尽到为公司、荣誉,甚至为地区而争取利益,穷尽所有司法救济程序。”


对簿公堂和围绕杏花村的诗、地名、起源似乎并没有特别的必然联系,而由此引发的文化之争等话题,更多是因为这场争议已经上升成从公司、大团队,再到地域本身的荣誉问题。如果站在非法律的层面,赵律师感叹其实对于被报道者来讲未尝不是一场双赢,“像我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报道也不知道这些地方,所以由此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一样的。”刚刚过去的清明小长假,汾阳杏花村景区客流量确实非常大, “今年最火爆,几万人肯定是有了,往常就是5000人左右。”至于是否和杏花村争议一事被重提有关,景区相关工作人员倒觉得除了旅游市场的大势所趋,主要还是跟今年提前对景点做的一系列大规模宣传推广有关,“以前没做过,效果还是非常显著的。”新报记者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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