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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懿成语-《论语》共读,弗能救与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09-13 14: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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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言懿成语-《论语》共读,弗能救与》主要内容是孔子于鲁哀公十一年归鲁,此章发生于孔子归鲁之后。感谢大家提前做的功课,提供文献资料,清嗓晨诵,功莫大-言懿成语,现在请大家看具体新闻资讯。

【共读内容】


3.06 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


【导读学者】


鄒 峻:國家開放大學副教授


賀希榮:中山大學哲學博士


【共读笔记】 (来源:論語滙)


贺希荣:


孔子于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归鲁,此章发生于孔子归鲁之后。时季氏(季康子)把持权柄,冉有为其家臣。


邹峻:


感谢大家提前做的功课,提供文献资料,清嗓晨诵,功莫大焉[微笑]


贺希荣:


此章季氏为季康子,即季孙肥(?——前468)。当季康子之世,鲁君益弱,其父季桓子(?——前492)之世的阳货之乱(前505—前502)和公山弗扰之变(前498)已早平。季氏权益重,而僭礼益过,故有此章旅泰山之举。


邹峻:


@贺希荣


冉有做季康子管家,也有夫子荐贤保能之功劳,可见先进篇24章[微笑]


贺希荣:


马融曰: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也。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


邹峻:


但本章冉求不能如夫子所愿长善救失,实夫子呜乎之叹的本意[微笑]


贺希荣:


论语注疏:旅,祭名者,周礼大宗伯职云: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郑注云:故,谓凶灾。旅,陈也,陈其祭事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


邹峻:


林放问礼,前两章夫子均有中肯言教,此处,夫子提醒后学如我辈者,当有大丈夫作为,勇为君子承担天下之道义也[微笑]


贺希荣:


皇侃论语义疏:“郑注:周礼云:旅,非常祭也。”以大宗伯所记,国有大故乃旅上帝及四望之山川,故知非常祭。此旅实为祀山川之礼名,古义从示,不同于旅酬之旅,古义从方。以刘宝楠正义所考证,旅为天子祭山川之名。旅,胪陈之也,即胪陈牲玉以祈其愿,后埋藏之。


邹峻:


季氏旅于泰山,行为上看,也没离开鲁国多远,但实质意义上,此山之神,非天子不能相与沟通天人,故夫子不必直言泰山必不受此无礼之举,而宜提示弟子要记住礼之根本在于心诚而已[微笑]


论语编著者裕后良苦之用心,此章可见也[微笑]


贺希荣:


礼,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止祭其封内。礼,大夫祭五祀,不及山川,故季氏祭泰山为非礼也。


冉有,鲁人,名求,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少孔子29岁,当为前522年生。多才艺(求也艺—雍也6,冉求之艺——宪问13),善理事(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公冶长7),长于政事(政事:冉有,季路——先进2)。从孔子游于列国,约于公元前492年(鲁哀公三年)季桓子卒之后归鲁而为季氏宰,以前484年领兵抗齐而胜,季康子迎孔子归鲁。冉有为人优柔,故孔子评之曰“求也退,故进之——先进21”,“今女画——雍也10”,为季氏宰而不能犯颜直谏以沮之,甚而有附益之恶,故孔子几次严责之以正 之,“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先进16”,“求,无乃尔是过与——季氏1”,“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子路14”,“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先进23”。于论语观之,冉有求问于夫子曾不及仁、义、礼、道,或可以此明此章之不能救也必。


以冉有此时为季氏家臣,而季氏非礼,孔子故有此问。救,谏止也。


邹峻:


夫子教人,不着于相。此处当是事后与弟子总结如何辅政如礼这样的成长话题了[微笑]


贺希荣:


呜呼之叹,可视为孔子对冉有的失望,亦包涵对季氏的谴责以及对鲁政日非的忧虑


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曾,读作阴平,zeng一声,副词,竟然,难道。


邹峻:


难解此叹,尤当用心[微笑]


贺希荣:


古注一般以“则”解“曾”,表示意义相承之下的转折


贺希荣:


@邹峻 论语中,孔子用“呜呼”之语,罕见。固当深味之。[强]


包曰: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泰山之神尚不如林放邪?欲诬而祭之。


邹峻:


康有为揭示了,孔子用心所在[微笑]


贺希荣:


前二章,林放问礼之本。以孔子所答,可知林放意当世之为礼者繁文为事,而不以为然,孔子因而大其问。此章孔子以泰山之神比林放,实指林放尚且能明文过之失,泰山之神能不知非礼之实乎?季氏僭礼淫祀,泰山之神必不可诬,而淫祀无福之义明。


馬震宇:


鲁国与郑国互换了许田(国君都不把这当回事了),季氏可以去许田吗?


“神”因礼而存在,还是礼因“神”而存在?


贺希荣:


愚以为,朱子“言神不享非礼,欲季氏知其无益而自止,又进林放以厉冉有也。”进林放者,非独厉冉有,更以责季氏也。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


季氏旅泰山以欺天,天不可欺,如林放问礼之本以明文过之非,林放不可欺也。


刘国庆:


这段意思很明确,是说季氏僭越,旅祭泰山,孔子问自己的学生冉有是不是能够制止季氏的僭越行为,冉有说不能,孔子就只好发牢骚。


这件事中只有三个人:孔子、鲁国的权臣季氏、季氏的下属和孔子的学生冉有。冉有的身份是双重的,一是孔子的学生,一是季氏的下属。作为季氏的下属,季氏是他的主公,作为孔子的学生,孔子教育冉有要遵守礼教。现在的问题是,冉有的主公季氏并不遵守礼教,冉有怎么办呢?


冉有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办法是不出声,把自己的想法藏在心里,而按照季氏的办法去做。第二种是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不坚持自己的意见,如果季氏不听就算了,仍然支持季氏的作法。第三种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如果季氏不能按照自己的意见去做,就辞职。


第一种方式是孔子反对的。


第二种方式是孔子默认的。在本章冉有说自己制止不了季氏以后,孔子就没再责备冉有,而只是望天兴叹,就是证明。


冉有究竟采取的是哪种方式?我们不知道。因为论语中并没有交代他是否反对了季氏。


但我们知道冉有一定采用了这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因为在这次事件以后冉有并没有辞职,后来甚至帮季氏改革田赋制度,以至于孔子让学生们“明鼓而攻之”。


那么,对于季氏的僭越行为,乃至后来孔子认为大逆不道的加赋行为,冉有是共犯吗?


从田赋事件孔子与冉有划清界限“非吾徒也”,要学生们”明鼓而攻之”可以看出,孔子认为冉有是有责任的,是在同流合污,助纣为虐。


在孔子看来,冉有应该按照第三种办法去做。《先进》中有这样一章:


季子然问:“仲由、冉求,可谓大臣与?”


子曰:“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今由与求也,可谓具臣矣。”


曰:“然则从之者与?”子曰:“弑父与君,亦不从也。”


自孔子强调“不可则止”之后,儒门对“以道事君”的出仕原则一直坚持、强调。


“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礼记·曲礼》下篇)


“子曰:是君三违而不出境,则利禄也。”(《礼记·表记》)


“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篇)


“(曹覊)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春秋公羊传》)


在孔子看来,季氏旅祭泰山这件事,已经严重违背了礼。如果冉有要“以道事君,不可则止”的话,就应该辞职不干了。这样,季氏的事情,冉有才不用承担责任。但冉有显然做不到这一点。


在历史上,确实有士人以其生命捍卫自身的价值观,从而击毁了权臣意志的。《左传 襄公二十五年》记载了“崔杼弑其君”这件著名的事:


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遂取之。


庄公通焉,骤如崔氏,以崔子之冠赐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为崔子,其无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间伐晋也,曰:“晋必将报。”欲弑公以说于晋,而不获间。公鞭侍人贾举,而又近之,乃为崔子间公。


夏五月,莒子为且于之役故,莒子朝于齐。甲戌,飨诸北郭,崔子称疾不视事。乙亥,公问崔子,遂从姜氏。姜入于室,与崔子自侧户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贾举止众从者而入,闭门。甲兴,公登台而请,弗许;请盟,弗许;请自刃於庙,弗许;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听命。近于公宫,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墙,又射之,中股,反坠,遂弑焉。


……


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齐国太史们对“秉笔直书”史德的坚持,并成功挫败齐国执政崔杼的意图,是以北史氏兄弟三人的生命为代价,以南史氏为其后援作为条件的。但在儒门,这样的事情就很难成功。论语中记录了两件失败的例子:


季孙欲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卒曰:“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而私于冉有曰:‘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 弗听。 《左传·哀公十一年》


季氏将伐颛臾。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于颛臾。”


孔子曰:“求!无乃尔是过与?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为?”


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且尔言过矣。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


冉有曰:“今夫颛臾,固而近于费。今不取,后世必为子孙忧。”


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夫如是,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今由与求也,相夫子,远人不服、而不能来也;邦分崩离析、而不能守也:而谋动干戈于邦内。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遇到这样同流合污的学生,孔子并没有妥协。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


这件事已经在孔子的晚年了。不久孔子就去世了,儒门就开始分裂,失去了统一的组织,变成了松散的网络了。《孟子 滕文公上》在谈到学派的演化的时候,记录了这件事:


陈良,楚产也,悦周公、仲尼之道,北学于中国,北方之学者,未能或之先也,彼所谓豪杰之士也。子之兄弟事之数十年,师死而遂倍之。


昔者,孔子没,三年之外,门人治任将归,入揖于子贡,相向而哭,皆失声,然后归。子贡反,筑室于场,独居三年,然后归。他日,子夏、子张、子游以有若似圣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强曾子。曾子曰:‘不可。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皓皓乎不可尚已!’


今也,南蛮鴃舌之人,非先王之道,子倍子之师而学之,亦异于曾子矣!吾闻‘出于幽谷,迁于乔木’者,未闻下乔木而入于幽谷者。


曾子在尊崇孔子学问的同时,却忘记了道德是需要组织去支持才能存在下去的,以个人的力量对抗时代,无异于以卵击石。孔子能够周游列国,是因为他既是儒门的导师,也是这个学校的实际组织者,没有学生们听从调遣,到各个国家去做官,建立广泛的官场脉络,儒门就会毫无行动能力。在后世,官方祭文庙,行科举,尊孔子,成功地分裂了儒家这个集团,使大部分儒生梦寐以求为天子服务,“朝为天舍郎,暮登天子堂”成为多少人的“中国梦”,“金榜题名时”竟然和“洞房花烛夜”一样成为人生一大乐事。


发言完毕,敬请各位老师指教[玫瑰][玫瑰]


贺希荣:


此章曲折之处,在于涉及到孔子、季氏、冉有、林放四人。季氏者谁?非礼何以冉有不能救?是真不能,亦或不为?倘若不能,则冉有当何所处?恐怕“陈力就列,不能者止”是孔子的立场。呜呼之叹,盖讥季氏之妄,责冉有之失,明泰山之神,而表林放之贤也。


柴俊: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旅是一种祭祀的名称。按照古礼,只有天子可以祭祀天下的名山大川,诸侯则只能祭祀自己境内的山川——当然,象泰山这样的名山大川,没有足够功业的天子去祭祀只会招灾。事实上热衷于祭祀泰山的皇帝都是内心极度膨胀,往往自身就要走下坡路了(类似现在的“摩天大楼魔咒”),或者自知犯了错误,想借助祭泰山这样的大仪式来掩饰自己的无能(比如宋真宗捏造各种祥瑞来掩盖自己在辽国战争中赔款的无能表现)。


回到话题本身。季氏事实上连祭山川的资格都没有——连诸侯都不是。在泰山用旅礼祭祀,不但僭越用了诸侯之礼还用了天子之礼。


所以孔子就问作为季氏家的家宰的冉求:“你不能挽回这件事吗?”冉求回答:“我不能。”孔子叹息道:“该死的,难道他们以为泰山还不如林放吗?”


在前一段,林放都知道问礼的根本是什么。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很少说鬼神,其实正是对鬼神的敬重,所以不愿意用鬼神来骗人骗财。一旦说到鬼神,必定认为神是守道知礼的,不可以用非礼的方式来谄媚鬼神。所以泰山如果真有神灵,那孔子相信神灵必不会不如林放明白礼的本质;如果泰山无神,祭之无用。


張弛弘弢:


@贺希荣


“呜呼之叹,盖讥季氏之妄,责冉有之失,明泰山之神,而表林放之贤也。”[强]


季氏妄到什麼程度?按錢穆先生的說法,季氏此次可不是一般的僭,是“雙僭”,既僭越了魯君,又僭越了周天子。相當於今日之全國大閱兵,宣誓權利,不加掩飾的“作亂”之始也。


冉有失何?失去了為官底線: 以道事君,不可則止。 上,不能止出兕之虎;下,不能止自身之能。 直接回答“不能”,不再偽裝,不但同流,顯然已合污。


明泰山之神,何意? 子不語怪力亂神的,但又主張“祭神如神在”,神,當敬;聖,不可污。淫祀山神,挑戰的是社會的組織架構,僭越的是周公之禮。這,是夫子不能忍的。


林放之賢,在於在禮崩樂壞之時代,仍能明禮之根本,並堅守之,難得。


季氏、冉有,失去的是仁、是義;夫子、林放,彰顯是大愛、是禮敬。 一極私,一大公,眼光、使命、擔當之別,巨矣!


此“嗚呼”之歎,猶回亡之傷,蓋悲道之不存,憫仁之不續矣!



——<参考资料>——


资料编纂:【論語滙】志愿者


【论语注疏】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馬曰:「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冉有,弟子冉求,時仕於季氏。救,猶止也。」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


【疏】「季氏」至「放乎」。[表情]正義曰:此章譏季氏非禮祭泰山也。「季氏旅於泰山」者,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者,冉有,弟子冉求,時仕於季氏。救,猶止也。夫子見季氏非禮而祭泰山,故以言謂弟子冉有曰:「汝既臣於季氏,知其非禮,即合諫止。女豈不能諫止與?」與,語辭。「對曰:不能」者,言季氏僭濫,已不能諫止也。「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者,孔子嘆其失禮,故曰嗚呼。曾之言則也。夫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況泰山之神,豈反不如林放乎?而季氏欲誣罔而祭之也?言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則是不如林放也。[表情]注「馬曰」至「止也」。[表情]正義曰:云:「旅,祭名」者,《周禮太宗伯職》云:「國有大故,明旅上帝及四望。」鄭注云:「故,謂凶烖。旅,陳也,陳其祭事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故知「旅,祭名」也。云「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王制》云「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也。云「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者,陪,重也。諸侯既為天子之臣,故謂諸侯之臣為陪臣。泰山在魯封內,故魯得祭之。今季氏亦祭,故云非禮。云「冉有,弟子冉求」者,《史記·弟子傳》云:「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鄭玄曰:「魯人。」


【论语集注】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女,音汝。與,平聲。旅,祭名。泰山,山名,在魯地。禮,諸侯祭封內山川,季氏祭之,僭也。冉有,孔子弟子,名求,時為季氏宰。救,謂救其陷於僭竊之罪。嗚呼,歎辭。言神不享非禮,欲季氏知其無益而自止,又進林放以厲冉有也。范氏曰:「冉有從季氏,夫子豈不知其不可告也,然而聖人不輕絕人。盡己之心,安知冉有之不能救、季氏之不可諫也。既不能正,則美林放以明泰山之不可誣,是亦教誨之道也。」


【论语正义】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


【注】馬曰:“旅,祭名也。禮,諸侯祭山川在其封內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禮也。冉有,弟子冉求,時仕於季氏。救,猶止也。”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曰:“神不享非禮。林放尚知問禮,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誣而祭之。”


o正義曰:《玉篇示部》:“祣,力煮切。祭名。《論語》作‘旅’。”《廣韻》同。此後人所增字。《漢書班固敘傳》:“大夫臚岱,侯伯僭畤。”鄭氏曰:“臚岱,季氏旅於太山是也。”師古曰:“旅,陳也。臚亦陳也。臚旅聲相近,其義一耳。”案:“旅”作“臚”,當出《古論》。《史記 六國表》:“位在藩臣,而臚於郊祀。”亦作“臚”。《儀禮士冠禮注》:“古文旅作臚。”《周官司儀》:“旅擯。”後鄭云“旅讀爲‘鴻臚’之臚。”是臚、旅音近,得通用也。《說文》:“岱,大山也。”大山即泰山。泰者,大之極也。俗或爲“太”字。“弗”,皇本作“不”。《說文》:“弗,撟也。”撟之爲言意有所不順也。《公羊桓十年傳》何注:“弗者,不之深也。”《釋文》:“嗚呼,本或作烏乎,意同。”《說文》爲鳥部。“孔子曰:‘烏,盱呼也。’取其助氣,故以爲嗚呼。”古文作“於鳴”字,口部所無。當由俗作“[表情]息”也。嗚呼者,歎辭。


o注:“旅祭”至“止也”。


o正義曰:《周官掌次》:“王大旅上帝。”《大宗伯》:“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是“旅”爲祭名。鄭注《大宗伯》云:“旅,陳也。陳其祭祀以祈焉,禮不如祀之備也。”《爾雅釋天》:“祭山曰庪縣。”李巡曰:“祭山以黃玉、以璧、以庪置几上,遙遙而眂之若縣,故曰庪縣。”孫炎云:“埋於山足曰庪,埋於山上曰縣。”辭不同者,《周官大宗伯》:“以貍沈祭山林川澤。”鄭注:“祭山林曰貍。”似孫說所本。《儀禮覲禮》:“祭山川陵升。”似李說所本。故賈疏以“升”即“庪縣”也。胡氏培翬《研六室雜著答馬水部》云:“承詢謂庪縣不當訓爲埋庪,當與《禮經》‘閣庪食’義同。按:《玉篇》云:‘庋,閣也。’‘庪’同‘庋’,引‘祭山川曰庪縣’可證。但《爾雅》、《儀禮》、《周禮》三經,文各有當,而義無妨。《爾雅》云:‘祭地曰瘞埋,祭山崗曰庪縣。’瘞埋是以牲玉埋藏於地中;庪縣,則有陳列之義。李巡云:‘祭山以黃玉以璧庪置几上。’邢疏云:‘縣謂縣其牲幣於山林中。’其說良近。蓋古者祭山之法,先庪縣而後埋之,故祭山又名旅。旅,臚陳之也。《山海經》凡祠山多言‘肆瘞’,郭注云:‘肆,陳之也。陳牲玉而後埋藏之。’此先陳後埋之證。後埋故亦得名埋。”今案:胡說是也。


《大宗伯》言“旅四望”,彼謂國有大故,天子陳其祭祀而祈之,則旅爲天子祭山之名。惟旅祭是因大故,先陳後埋,其他禮則從略,故鄭君以爲不如祀之備也。季氏旅泰山,或亦值大故,而用天子禮行之,故書曰“旅”,與八佾歌雍,同是僭天子,非僭魯侯也。夫子謂冉求之言,其迫切當亦因此。《王制》云:“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注:“魯人祭泰山,晉人祭河是也。”《祭法》云:“諸侯在其地則祭之,亡其地則不祭。”《公羊傳》:“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內者,則不祭也。”是言諸侯之祭山川,皆在封內也。《禮器》云:“齊人將有事於泰山。”泰山在齊魯界,兩國通得祭之。《禮》言大夫祭五祀,不及山川,故祭山爲非禮。季氏稱“陪臣”者,《說文》:“陪,重土也。”引申之,凡重皆曰陪。諸侯是天子之臣,諸侯之大夫亦是天子之臣,故爲重也。《曲禮》“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自稱曰陪臣某”是也。下篇“陪臣執國命”,彼是大夫之臣對諸侯言之,與此異也。云“冉有,弟子冉求”者,《史記弟子列傳》:“央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歲。”鄭《目錄》云“魯人”。云“時任季氏”者,以夫子責之,知爲季氏家臣也。云“救猶止”者,《說文》:“救,止也。”此常訓。


o注:“神不享非禮。”


o正義曰:“神”者,《祭法》云“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爲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是也。“享”者,《說文》作“{上亠下呂}”。云:“獻也。從高省。曰象進孰物形。”凡受有之獻亦曰享。《孝經》云“祭則鬼享之”是也。《曲禮》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明神不降福,知不享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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