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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名字-什么是阿拉伯人?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0-12-04 05: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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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阿拉伯人?人种学上的名词素来是难下定义的。“阿拉伯人”一词的解释也并不是很容易的。一个不明确的定义会被立即抛弃。阿拉伯人可能是一个民族——在法律意义上它还不算是一个国籍。一个自称为“阿拉伯人”的人可以在他的护照上注明伊拉克或黎巴嫩、约旦或沙特阿拉伯、利比亚或苏丹、突尼斯或摩洛哥的国籍,但他不会简单地登记为一个阿拉伯人。现在已经有了许多阿拉伯国家,还有一个阿拉伯国家的联盟,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可以作为所有阿拉伯人的祖国的阿拉伯国家。


但是,即使“阿拉伯主义”没有法律的内容,这却不影响它的实际存在。阿拉伯人对于阿拉伯民族的自豪感,以及他们和古今阿拉伯人发生联系的意识,仍然是十分强烈的。阿拉伯人统一的因素是否是语言——一个阿拉伯人是否只是一个以阿拉伯语为祖国语言的人呢?这是一个简单的,并且乍然看来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回答——但是其中仍然有些疑难。一个说阿拉伯语的伊拉克或也门的犹太人,或者说阿拉伯语的埃及或黎巴嫩的基督教徒,是否是一个阿拉伯人呢?——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可从这些人们或他们的穆斯林邻居中间得到各种不同的回答。甚至一个说阿拉伯语的埃及穆斯林是一个阿拉伯人吗?其中很多人,但不是全部的人,具有这种看法。“阿拉伯人”这个名词在埃及和伊拉克还通常用来指称四周沙漠地带的贝都因人,以区别于大河流域的土著农民。在有些地区那些只会说阿拉伯语的人被尴尬地称为“阿拉伯的传话筒”,以区别于真正的阿拉伯人。


阿拉伯人


几年前,阿拉伯人的领袖们在一次集会中给“阿拉伯人”下了一个定义:“凡是生活在我们的国土上、说我们的语言、受过我们文化的熏陶、并以我们的光荣而自豪者就是我们之中的一员。”我们可以比较一下西方一位权威学者——哈佛大学的吉布(Gibb)教授所下的一个定义:“那些把穆罕默德传教的使命和阿拉伯王国的功绩看作历史的中心,并把阿拉伯语言和它的文化遗产看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的人,都是阿拉伯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个定义都不纯粹是语言学的。两者都包含了文化的条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定义还加上了宗教的条件。这两个定义必须历史地加以解释,因为只有通过被称为是阿拉伯人的各民族的历史,我们才有可能理解这个名词——从它古代原始的有限制的用法到今天的范围广泛而不明确的含义。我们将会看到,在这漫长的时期里,“阿拉伯人”这个词的含义是不断地在变化着;并且由于这个变化是缓慢、复杂而广泛的,我们还将看到这个名词可以同时具有几种不同的含义,很难对它的内容下一个标准的定义。


虽然文学家曾对“阿拉伯人”作过具有各种不同可信程度的解释,这个字的来源还是一个悬案。有人认为这个字的来源是一个意为“西方”的闪族文字,美索不达米亚人最初用它来称呼幼发拉底河西部的民族。这个字源从纯语言学的观点来说是有问题的,并且会引起人们的反对,因为阿拉伯人自己也采用了这个名称,而且一个民族通常是不用一个表示相互位置的字来自称的。比较有说服力的说法是把这个字和游牧生活的观念联系起来。曾经有过几种不同的联系方式:有人把它同希伯来字 “阿拉巴”(Arābā,指黑色的土地或旷野地带)联系起来;有人把它同希伯来字“厄勒伯”(Erebh,意指混合的、也就是无组织的生活,与定居人民的有组织、有秩序而为游牧人民所厌恶和鄙弃的生活相对立)联系起来;有人把它与词根“阿巴尔”(‘Ābār,意即流动或经过)联系起来。我们所用“希伯来”这个词可能是从此词根派生出的。


与游牧生活的联系,可由下列事实看出:早期的阿拉伯人自己似曾用这个词来把贝都因人和操阿拉伯语的城乡居民区别开来,直到现在还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这样的含义。传统的阿拉伯词源学认为,这个名词源出于一个意为“表示”或“发表”的动词,这简直是颠倒了历史的程序。同样,在德语“德意顿”(Deuten,意为“向人们阐明”)和“德意志”(Deutsch,原意为“人们的”)这两个字的关系中,也可发现类似的情况。




沙漠里面的阿拉伯人


现在流传下来的关于阿拉伯和阿拉伯人的最早记载,是《旧约 · 创世纪》第十章,它提到了阿拉伯半岛上的很多民族和区域的名称。但是“阿拉伯”这个名词在上述经文中并未谈到,它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公元前853年亚述人的一个碑文中。在这个碑文中,国王沙尔曼苏三世ShalmaneserⅢ,前858—前824年在位)记载了亚述军队击败了一批叛乱王子的事迹;其中有一个名叫“阿里比人金迪布”( Jindibual-‘Aribī)的王子向叛乱的联军捐献了一千只骆驼。从那时直到公元前6世纪,亚述和巴比伦的碑刻中常常提到阿里比”(‘Aribī)、“阿拉布”(‘Arab)和“欧尔比”(‘Urab)的名字。这些碑刻记载着收到了阿里比统治者的贡赋,其中常常包括骆驼和其他一些沙漠中的产品,有时也谈到向阿里比腹地的进军。一些较晚的碑刻还附有阿里比人及其骆驼的画像。对阿里比人的这些进军显然不是征服性的战争,而是惩罚性的问罪之师,以强使那些不驯服的游牧部落就范,成为亚述的附庸,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障亚述边疆和交通路线的安全。碑文中的阿里比人是住在阿拉伯辽远的北部边区,可能是叙利亚一阿拉伯沙漠里的游牧部落,他们并不包括阿拉伯西南部具有较发达的城镇文化的人,这在亚述人的记载中是分别 提及的。他们就是《旧约》最后几篇中所说的阿拉伯人。公元前530年左右“阿拉巴亚”(‘Arābāyā)这个名词开始出现于波斯楔形文字的文献中。


在古典文学中,最早提到阿拉伯(阿拉比亚)的是古希腊悲剧作家埃斯库罗斯((Aeschylus,约前525—前456)的名著《普罗米修斯》( Prometheus)。这本书把阿拉伯描述成一个辽远的地方,那里是尖矛武士的家乡。他的另一部名著《波斯人》这本书中所说的“薛西斯”( Xerxes)军队中的一位名叫“马哥斯·阿拉伯斯”( Magos Arabos)的将军,也可能是一个阿拉伯人。我们是在希腊的著作中第一次发现“阿拉比亚”( Arabia)这个地名,其结构与“意大利亚”( Italia)等词类似。希罗多德( Herodotus,约前484—前425)和他以后的希腊、罗马作者,都用“阿拉伯”(阿拉比亚)和“阿拉伯人”这两个名词指称整个半岛和包括南阿拉伯人甚至尼罗河与红海之间的埃及东部沙漠居民在内的全部居民。这时,这个名词似乎是统指中近东操闪族语言的各民族居住的一切沙漠地带。同样,在希腊文学中,“萨拉森”( Saracens,指阿拉伯 人)这个名词首先被人通用。这个名词最初出现于古代碑刻中,好像是用来称呼西奈(Sinai)地区的一个沙漠部落的。在希腊、拉丁和犹太教的著作中,它被用于指称一般游牧人民。后来在拜占廷和中世纪西方著作中,又用来指称全部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


阿拉伯人第一次采用“阿拉伯人”这个词,见于南阿拉伯的古代碑铭文之中。这些象征文明繁荣的古迹,是阿拉伯民族南部分支于公元前后数世纪在也门所建立的。在这些碑铭文中所谓阿拉伯人就是贝都因人,并泛指游牧人民以区别于定居人民。第一次在北方的出现是在公元4世纪的那马拉( Namārah)墓志铭中,这是流传至今的用北阿拉伯人的文字写成的最古老的文献之一,后来这种文字成为古典的阿拉伯文。这个用奈伯特一亚拉美( Nabatean-Aramaic)字体写成的阿拉伯文铭文记载着“全阿拉伯人之王”伊姆儒·盖斯一世( Imru' l al-Qas I, ?-328)的死亡与事迹,从其碑文内容可知,这个国王的统治权并没有超出阿拉伯北部和中部的游牧部落。


配图1


直到公元7世纪初伊斯兰教兴起后,我们才获得有关这个词在阿拉伯中部和北部应用的真实材料。对于先知穆罕默德和他的同时代的人来说,阿拉伯人就是沙漠中的贝都因人:在《古兰经》中,“阿尔拉伯”(A‘rāb)这个词只具有这一个含义,从来不指麦加、麦地那和其他城镇的居民。但在另一方面,这些城镇以及《古兰经》本身所运用的文字却又被称为阿拉伯文。这里我们已经发现了后来流行的一种说法的根源,这种说法认为阿拉伯文的最纯粹的形式就是贝都因人的语言,他们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忠实地保存着阿拉伯生活和语言的原始方式。


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后,阿拉伯远征胜利的巨大浪涛,以及他的继承人领导新的伊斯兰社会所建立的哈里发国家,在横跨亚、非、欧三洲的地区大大地写上了“阿拉伯”的名称,并把它列入人类思想和奋斗史中的生动的——虽然不是很长的——一章的首要地位。操着阿拉伯语言的阿拉伯游牧与定居的各族人民,在横贯中亚、中东、北非直到大西洋岸的辽阔地区建立了一个伟大的帝国。阿拉伯人以伊斯兰教为他们的国教和战争的口号,以新帝国作为他们的战利品,发现自己是生活在具有不同种族、语言和宗教的形形色色的民族之中,成为少数征服者和上层的统治集团。部落与部落之间的种族差异,以及城镇居民与沙漠人之间的社会差异,比起新帝国的统治者与被征服的各民族之间的区别来,已暂时成为次要的问题了。在伊斯兰教历史的初期,当伊斯兰教是一个纯粹的阿拉伯宗教,而哈里发国家是一个阿拉伯帝国的时侯,“阿拉伯人”这个名词适用于那些说阿拉伯语言、在血统上是一个阿拉伯部落的真正成员、而其本身或祖先生于阿拉伯半岛的人们。它用以区别他们和在大扩张中归入阿拉伯人统治之下的广大的波斯人、叙利亚人、埃及人以及其他各族人民,并作为一种便利的标志,使新帝国的统治者——阿拉伯人区别于“伊斯兰地区”( Dāru al-Islam)以外的人们。古典阿拉伯文词典给我们提供了“阿拉伯人”这个词的两种形式——“阿拉伯”(‘Arab)与“阿尔拉伯”(A‘rāb)——并告诉我们:后者的含义是“贝都因人”,而前者则用于上述广泛的含义。这种区别如是可信的——在较早的辞典中,很多定义只有在辞典中才可发现——一定是开始于这个时期。在这以前并没有发现这种区别,而这种区别似乎并没有存在多久。


配图2


从公元8世纪起,哈里发国家逐渐由一个阿拉伯帝国变为一个伊斯兰教帝国。在这个国家里,统治阶级的成员是由信仰而不是由血统来决定的。因为被征服的民族改信伊斯兰教的日益增多,伊斯兰教不再是阿拉伯征服者的民族或部落的信仰,而具有迄今仍然保持着的世界性。经济生活的发展以及曾经作为阿拉伯人主要生产活动的军事扩张的停顿,产生了一个由行政人员和商人组成、具有不同种族和语言的新的统治阶级,从而代替了在扩张运动中形成的阿拉伯贵族政体。这个变化在政府的组织和人事中获得了反映。


阿拉伯文一直是唯一的官方文字以及宗教、行政、商业和文学上的主要文字。由很多不同民族和不同信仰的人们所创造的哈里发国家的丰富而多种多样的文化,都是用阿拉伯文写成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具有阿拉伯的色彩。用“阿拉伯”这个形容词来描述这种文化的各个方面,已经遭到反对,因为真正拥有阿拉伯血统的人对“阿拉伯医学”“阿拉伯哲学”等方面的贡献是比较小的。甚至“穆斯林”这个词的运用也受到一些人的批判,因为在这个文化的建造者中许多人是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有人建议采用“伊斯兰”这个名词较为恰当,因为它是具有文化的而不是纯宗教和民族的含义。无论如何,哈里发国家文化所具有的可靠的“阿拉伯”特征,比起我们仅仅通过考查这些文化创造者个人的种族来源所能确定的“阿拉伯”特征总要大些,只有明确了这个术语在文化上和在种族上的不同含义,才能正确地使用它。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在今日阿拉伯民族的共同意识中,只有上述广义的哈里发国家的阿拉伯文化,才是他们的共同遗产,并且在他们文化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


同时,“阿拉伯人”这个词的种族含义也在变化着。伴随着伊斯兰教在被征服民族中的广泛传播,阿拉伯语言文字得到了同样的传播发展,由于成批的阿拉伯人在各省区的定居以及公元10世纪后一个新的统治民族——土耳其人的到来,而加速进行。在土耳其人的统治下,阿拉伯征服者的后裔与“阿拉伯化”的土著民族之间的差别成为无关紧要的问题了。在波斯以西,几乎所有的省区内,古代土著的语言都消灭了,阿拉伯语变成了主要的语言。从阿拔斯王朝后期开始以来,“阿拉伯人”这个词恢复了它的原始含义,指贝都因人或游牧人民,结果它的社会含义胜过了种族的含义。在西方的许多关于十字军的编年史中,它用以专指贝都因人,而近东的广大穆斯林则被称为“萨拉森人”。16世纪的意大利诗人塔索(Tass,1544—1595)无疑是在这个意义上谈到了


从此以后


另一部分阿拉伯人过着艰苦的生活,肯定他们不是定居的人。


(《解放了的耶路撒冷》17:21)

14世纪阿拉伯历史学家伊本·赫勒敦( Ibn Khaldūn,1332-1406)——他本身是一个阿拉伯血统的城镇居民——在这个意义上一般地使用了这个名词。


在这个时期,划分人们属性的主要标准是宗教。具有各种信仰的少数人形成了许多宗教与政治相结合的集团,各有自己的领袖与法律。大多数人则属于“乌玛 · 伊斯兰”(Ummat al-Islām,意即伊斯兰社会或民族),它的成员首先要自认为“穆斯林”。如果需要进一步划分的话,那只有按照地区标准——如埃及人、叙利亚人、伊拉克人,或按照社会、职业标准——如城镇居民、农民、游牧人等。“阿拉伯人”这个名词就是根据后面的这个标准。它在人种学上的含义保存得很少,因此我们有时发现这个词被用于库尔德或土耳其血统的非阿拉伯游牧人。当伊斯兰社会中的统治阶级主要是土耳其人时(例如若干世纪以来的近东情形就是这样),我们发现“阿拉伯人的子孙或后裔”(Abna’al -‘Arab或 Awlād al‘Arab)这个名词被应用于说阿拉伯语的城镇居民和农民,使他们一方面区别于土耳其统治阶级,另一方面区别于游牧人或土著的阿拉伯人。


在阿拉伯土语中,这种情况直到现在还没有发生具体的变化,虽然统治阶级已由其他民族代替了土耳其人,但在阿拉伯语国家的知识分子中却产生了寓意深远的变化。欧洲人在这些地区的活动与势力的迅速增长带来了欧洲人的民族概念,认为它是一个具有共同地区、共同语言、共同心理素质和共同政治愿望的人群。公元1517年以后,奥斯曼帝国曾经统治了中近东的大部分阿拉伯语民族。正当阿拉伯人处于因西方帝国主义的侵入而引起剧烈社会变化的紧要关头,民族主义思想的冲击产生了旨在建立独立国家的阿拉伯复兴运动与阿拉伯民族运动的萌芽。这个运动开始于叙利亚,它的领袖似乎只想到本国的问题。不久运动蔓延到伊拉克,在以后的年代里又与埃及甚至北非各阿拉伯语国家的地方民族主义运动建立了更密切的关系。


阿拉伯民族主义的理论家认为,按照欧洲人的定义,阿拉伯人就是一个民族,包括那些在一定的境界内说阿拉伯语并以阿拉伯历史光荣而自豪的人们,至于这些边界在什么地方,则是存在意见分歧的。有些人认为,它们只包括西南亚的阿拉伯语国家。有些人把埃及也包括在内——但这个意见与很多埃及人是有矛盾的,因他们纯粹站在埃及人的立场来看待自己的民族主义。还有许多人认为,应包括自摩洛哥到波斯与土耳其边界的整个阿拉伯语世界。由此看来,定居人民与游牧人民之间的社会障碍已失去它的重要性,虽然在阿拉伯土语中“阿拉伯人”还被用来称呼“贝都因人”,但在宗教思想长期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宗教的障碍是比较不容易抛弃的。虽然这个运动的代表们很少承认这点,但许多阿拉伯人仍然排斥那些只说阿拉伯语而不接受阿拉伯人的信仰以及它所培育出来的文化的主要内容的人们。


总体来说,“阿拉伯人”这个词最早出现于公元前9世纪,用以指称阿拉伯北部沙漠中的贝都因人。在邻近各国的定居人民中,这个含义被使用了好几个世纪。在希腊和罗马的用语中,它第一次被引申来概指整个阿拉伯半岛,包括沙漠绿洲中的定居人民和西南部比较发达的文化。在阿拉伯本地,它似乎仍然是被局限于游牧人民,尽管定居的与游牧的阿拉伯人的共同语言被称为阿拉伯语。伊斯兰教向外扩张以后,以及在阿拉伯帝国时期,它专指说阿拉伯语且出身于阿拉伯血统的征服者所构成的统治阶级,以区别于广大被征服的人民。当阿拉伯王国变成世界性的伊斯兰帝国的时候,它在外表上而不是在实质上用于指述这个帝国内部由不同种族与宗教的人们所创造、而用阿拉伯文写成并带有阿拉伯色彩与传统影响的多样性的文化。随着阿拉伯征服者与“阿拉伯化”的被征服者之间的相互融合以及他们共同受制于其他统冶因素,“阿拉伯人”这个词就逐渐失去了它的民族含义,变成了一个只适用于游牧人民的社会名称,他们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忠实地保存了原来的阿拉伯生活方式和语言。那些定居的说阿拉伯语的人民,往往只被认为是穆斯林,有时被认为是“阿拉伯人的子孙或后裔”,使他们区别于运用其他语言的穆斯林。上述各种不同的用法,直到今天还保存于某些词句之中;同时,在过去五十年内,由于西方国家的影响而产生的新含义,变得越来越重要了。这个新含义按照欧洲人的观点把说阿拉伯语的各族人民当做一个民族或一群姊妹民族,这些民族由共同的地区、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文化和争取政治独立的共同愿望联合起来。


目前,考查阿拉伯民族主义在地理上的界限是件很容易的事。阿拉伯语国家分为三类:西南亚,埃及和北非。在第一类中,最大的阿拉伯地区就是阿拉伯半岛本身,它的大部分为“沙特阿拉伯”和“也门”两个国家所占据(现在还有阿曼、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巴林——译者)。这两个国家在社会组织上几平都是氏族长老制,前者的经济主要是依靠畜牧和游牧的。阿拉伯南部和东南部在不同程度上受着英国的统治(现已独立——小编)。半岛以北是所谓“肥沃的新月”地区,直到1918年还是奥斯曼帝国的属省,现在在那里建立起了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约旦和以色列等国家。在这些国家里,阿拉伯化的进程最快,阿拉伯民族情感最为强烈。在非洲的东北角与亚洲阿拉伯地区接壤的地方便是人口最多、最发达、最单纯的阿拉伯语国家——埃及,它具有最悠久的民族主义的传统,在近代政治上独树一帜。1958年2月,埃及与叙利亚成立阿拉伯联合共和国,后来也门王国也以联邦的形式参加了这种阿拉伯国家的联合(后来解散了——小编)。


在非洲大陆,位于埃及以南的,是以阿拉伯语为主要语言的苏丹共和国,1956年已获独立。在西边,前意大利的属地利比亚在1951年变成了一个独立的王国;突尼斯和摩洛哥也在1956年被承认为独立的国家;只有阿尔及利亚还在对法国的统治进行着艰苦的斗争(1962年正式独立)。在上述大多数国家内,人口是混杂的,一部分是阿拉伯人,一部分是柏柏尔人。而在突尼斯,特别是在阿尔及利亚,还有相当数量的欧洲人。这些国家受到欧洲经济、文化和政治侵略的影响较大,而受到阿拉伯复兴运动的影响较小。近年来,北非的民族主义运动日益蓬勃地发展起来。他们的目的仍然主要是局部性的,但是近东阿拉伯文化的影响,特别是在突尼斯正产生着一种与东方阿拉伯人之间更为深厚的亲族感情。除这些国家外,在赤道非洲的黑人中,还存在着一些阿拉伯人聚居区;在土耳其和波斯也存在着一些小量的阿拉伯少数民族。根据不同的估计,亚非两洲阿拉伯语民族的人口约在4000万至6000万之间,其中有两千多万人住在埃及,1200多万人住在北非各地(至2007年22个阿盟国家总人口约3.39亿,埃及人口8171万——译者)。


所有这些国家都有很多共同之点。它们都位于沙漠与播种地区的边境,自古迄今一直面临着游牧人入侵的问题。其中两个最重要的国家——埃及和伊拉克,是巨大河流的灌溉地区,是世界贸易的通衢,自上古之时起一直就是中央集权国家的所在。它们几乎都是农业国,基本上具有相同的社会制度和统治阶级——虽然由于这些国家在不同时期以不同方式和不同进度受到现代世界的影响,它们的外表形式和社会实质都在发生着变化。除阿拉伯半岛外,它们都在阿拉伯人远征时期接受了阿拉伯化和伊斯兰教,并且都继承了阿拉伯人的语言、宗教和文化的伟大遗产。


但是语言有许多地方性的差异,宗教文化和社会传统也是这样。长期的分隔与辽远的距离使阿拉伯人在与各地区文化的融合中,创造了既具有共同传统又带有强烈地方色彩的特殊文化;有时像埃及文化那样,含有古老的地方民族特点。在各地区被征服的民族中,还有一些不愿接受征服者的语言或宗教、甚至二者都不愿接受的民族,例如伊拉克的库尔德人( Kurds)、北非的柏柏尔人( Berbers)、黎巴嫩的马龙人( Maronites)和埃及的科普特人( Copts),他们和阿拉伯人一起生存下来。在伊斯兰教内部,有时由于古代信仰的影响,产生了一些新的教派:在伊拉克有什叶派和耶济德派,在叙利亚和黎巴嫩有德鲁兹派,在也门有栽德派和伊斯玛仪派。新时代使阿拉伯各国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由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地区的和王朝的不同利益,而产生了新的不统一的因素,但是新时代的发展也促进了阿拉伯人统一的因素——现代交通的迅速发展使阿拉伯世界各地区的联系空前地紧密和频繁起来;教育和扫盲运动的开展使共同文字和记忆的力量在阿拉伯民族的统一事业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最显著的是,在抵抗西方国家和反对西方影响的基础上出现了新的团结。


作者:伯纳德·刘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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