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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刘知几的史学思想_唐代刘知几所著的史通是我国的第一部什么专著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2-06-16 05: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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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唐代史家刘知幾所著《史通》一书,是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代表性论著之一,它在历史编撰的理论与方法、史学批评的理论与方法等领域,都有精辟论述。本文突破既有的《史通》研究路径,从史学思想领域切入,认为刘知幾《史通》反映了关于史学自身构成的思想,即史学渊源流别、史学社会功用、史书编撰要求、史学主体修养、史学批评原则等五个方面。这在中国史学史上是前无古人的,在世界史学史上也罕与其匹。可以认为,《史通》以史学批评显其锋芒,以思考史学自身之构成为其底蕴,显隐相济,贯通古今。今年是刘知幾诞生1355周年、逝世1295周年,笔者撰写此文,论述他的这一史学思想史上的创造,以示纪念。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研究”(项目编号:15JJD770004)的阶段性成果。

唐中宗景龙四年(710),史学家刘知幾(661-721)写成了他的代表性著作《史通》,这是一部史学批评专书,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部史学理论著作。在当时,它不仅在中国史学史上是前无古人的,就是在世界史学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侯外庐、翦伯赞、白寿彝、任继愈、杨翼骧等老一辈史学家都曾撰写专文,纪念这位古代史家,阐述《史通》一书的内容、思想和价值[1],对推动当今的《史通》研究具有指导意义并产生了重大的学术影响。近半个多世纪以来,关于刘知幾及其《史通》的研究,专著、论文不绝于时,写评传,论体系,作新注,林林总总,十分丰富。从总结自唐而下历代关于《史通》研究的成果来看,赵吕甫的《史通新校注》(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刘占召的《史通评注》(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版)、王嘉川的《清前史通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内容充实,颇多参考价值。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笔者时而也翻阅《史通》,并发表过一些议论,先前主要是从历史编纂学尤其是关于史学的体裁、体例着眼,继而是从史学批评视角切入,或是按照历史撰述的自身逻辑来思考《史通》各篇之间的相互关联等,但总觉得不能尽其意。近来,从史学思想史的角度思考《史通》在中国史学思想史上的地位,似有一点新的认识,即《史通》一书反映了刘知幾关于史学自身构成的思想。换言之,作为“史学”,它应当包含哪些方面的要素?对此,刘知幾《史通》一书实质上均一一有所论列。

这里,首先有必要对《史通》之“通”的含义作进一步的探讨。《史通·原序》在讲到作者的史官经历后写道:

昔汉世诸儒,集议经传,定之于白虎阁,固名曰《白虎通》。予既在史馆而成此书,故便以《史通》为目。且汉求司马迁后,封为“史通子”,是知史之称通,其来自久。博采众议,爰定兹名。[2]1-2

《白虎通》因白虎观而得名,《史通》因在史馆所作而命名,这是第一层命名之义。司马迁后人被封为“史通子”,以“史”名“通”也早有先例,这是《史通》命名的第二层含义。如果说“集议经传”而曰“通”,是指思想的“通”,那么,因回忆司马迁的贡献而封其后人为“史通子”则是寓意“通古今之变”的“通”。刘知幾在《史通·原序》中以在史馆所作此书与历史上这两个掌故相结合,为《史通》命名,自有其深意。当然,刘知幾所论的既非“经传”,亦非司马迁“通古今之变”的史事,而是“商榷史篇”,讨论的是史书以至于史学。概而言之,刘知幾是要在史学范围内,实现思想的“通”与古今历史撰述的“通”。笔者的这种理解同前人与时贤的理解有所不同①,它反映了史学是有人参与其间并凭借一定的手段而获得成果,以及这种成果在社会上能产生影响的活动。

准此,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刘知幾《史通》一书是从这样几个方面论说了史学自身的构成:

——史学渊源、流别,这是史学学术史的基本部分;

——史学社会功用,亦即史学与社会的关系;

——史书编撰要求,含外在形式与内在旨趣;

——史学主体修养,关于史官、史家的品质、识见与技能;

——史学批评主旨,明前人之指归,便后学之传授。

以上五个方面大致反映出刘知幾《史通》关于史学构成的思想,概括了《史通》之“通”的表现。现就这五个方面分述如下。

二、关于史学渊源、流别

《史通》开宗明义指出:“自古帝王编述文籍,《外篇》言之备矣。”[2]卷一《六家》,1这里说的“《外篇》言之备矣”,当指《外篇》中的《古今正史》篇而言。阅《古今正史》篇,起首写道:

《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儒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又曰:“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春秋传》载楚左史能读三坟、五典。《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爰及后古,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2]卷一二《古今正史》,305-306

这一段论述,从“结绳以理”到“易之以书契”,再到“文籍生焉”等语,多方看来,讲的是中国先民从野蛮步入文明的历史过程;又从“三坟”“五典”的出现,讲到“爰及后古,其书不传”,已无法评论,并引用司马迁、班固的话作为佐证,表明刘知幾是一位严谨的史学家。

刘知幾从“文籍生焉”进而考察“古今正史”的来龙去脉,上起《尚书》,下讫武则天长安年间和唐中宗神龙元年,他与朱敬则、徐坚、吴兢等史家的修史活动。他在《古今正史》篇的结语中写道:“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余偏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2]卷一二《古今正史》,349这是刘知幾对史书源流所作的纵向考察。

同时,刘知幾认为,这种纵向考察难得详其流别,故而又论述以横向区分作《六家》。《六家》篇指出:

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今略陈其义,列之于后。[2]卷一《六家》,1

刘知幾在《六家》篇的论述中,对《左传》《汉书》两家倍加称赞,并在篇末结语中进一步对《汉书》予以强调,他这样写道:

历观自古,史之所载也,《尚书》记周事,终秦穆,《春秋》述鲁文,止哀公,《纪年》不逮于魏亡,《史记》唯论于汉始。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炼,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2]卷一《六家》,20-21

这是刘知幾从横向上对史书流别进行考察所作的结论,其中对《汉书》的肯定和称赞,反映了魏晋南北朝到唐初皇朝史撰述兴盛的史学潮流,也反映了自南朝梁陈至隋唐之际“《汉书》学”广泛传播的历史影响。

对于“六家”的考察,主要是着眼于较早出现而有代表性的史书的内容,刘知幾进而要考察史书的不同表现形式,于是有《二体》篇的撰写。《二体》篇起首指出史书体裁的发展趋势:

三、五之代,书有典、坟,悠哉邈矣,不可得详。自唐、虞以下迄于周,是为《古文尚书》。然世犹淳质,文从简略,求诸备体,固已阙如。既而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城有限,孰能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惟此二家,各相矜尚,必辨其利害,可得而言之。[2]卷二《二体》,24

刘知幾在概括了史书体裁发展趋势后,就以《左传》为代表的编年体史书和以《史记》为代表的纪传体史书各自的长处与短处做了比较,而篇末举班固《汉书》和荀悦《汉纪》为纪传体与编年体史书作楷模,并作结论说:“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下文进而举晋史和宋史都有纪传体与编年体两种体裁史书为例,以证其说:“各有其美,并行于世。”[2]卷二《二体》,26-27

应当指出,刘知幾所说编年体史书之“短”是指它漏记有关历史人物,使其“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云云;所论纪传体史书之“短”是指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而采用互见之法,等等,都有可议之处。同时,刘知幾认为纪传、编年两种体裁,“后来作者,不出二途”的结论亦过于武断。当然,我们不必苛求刘知幾。重要的是,他对于史书源流的考察,从史学渊源到史学成果,从史学流变到史书形式,梳理之细致和概括之精当,往往亦不乏理论的阐述,凡此,都前无古人。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他在《古今正史》篇文末所说“自余偏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的话,最终还是撰写出《杂述》篇,弥补了这一缺憾。《杂述》篇写道:

在昔三坟、五典、春秋、梼杌,即上代帝王之书,中古诸侯之记。行诸历代,以为格言。其余外传,则神农尝药,厥有《本草》;夏禹敷土,实著《山经》;《世本》辨姓,著自周室;《家语》载言,传诸孔氏。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

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2]卷一○《杂述》,253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刘知幾强调“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这是一个古老的传统。第二,刘知幾把“偏记小说”划分为十类,可见他在这方面用功的勤苦和思路的清晰。

刘知幾在一一分析了十种“偏记小说”的价值与局限后写道:“于是考兹十品,征彼百家,则史之杂名,其流尽于此矣。至于其间得失纷糅,善恶相兼,既难为覼缕,故粗陈梗概。且同自郐,无足讥焉。”从“古今正史”说到“偏记小说”,刘知幾对史书源流的考察,可以说周到、详尽而无遗憾,其思想见地亦灼然可见。下面这段话,似可作为他对史书源流之总的认识:

盖语曰:“众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历观自古,作者著述多矣。虽复门千户万,波委云集。而言皆琐碎,事必丛残。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于《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然则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2]卷一○《杂述》,257

这是刘知幾从考察史书源流中总结出来的治史理论与方法,也是他向当世同行及后世同行善意的提醒与建议。

三、关于史学功用

《史通》无专篇讨论史学功用,但《史通》一书却在多处论及于此。其中,以《史官建置》篇开篇所论最为重要,也最具理论意义。刘知幾在讲到历史记载和历史撰述的重要性时写道:

向使世无竹帛,时缺史官,虽尧、舜之与桀、纣,伊、周之与莽、卓,夷、惠之与跖、蹻,商、冒之与曾、闵,但一从物化。坟土未干,则善恶不分,妍媸永灭者矣。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2]卷一一《史官建置》,290-291

刘知幾以设问的口吻提出问题,倘若在没有史官记事而“世无竹帛”的情况下,人们对于过往的人和事就难得了解更无从做出判断了。反之,在“史官不绝,竹帛长存”的条件下,人们可以“神交万古”,可以“穷览千载”,可以“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因此,刘知幾得到一个深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

在刘知幾以前,也有一些关于史学功用的言论,如孟子说的“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3]155;司马迁说的“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镜也”[4]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878;范晔说的“又欲因事就卷内发论,以正一代得失”[5]卷六九《范晔传》,1831;以及时人称赞陈寿《三国志》“辞多劝诫,明乎得失,有益风化”[6]卷八二《陈寿传》,2138;等等,说得都很好。但这都是就具体的人和事而论,不是从一般意义上阐述史学的功用。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中有两句话,即“居今识古,其载籍乎”,从今天的认识来看,这是明确地提出了史学的功用在于帮助人们了解了历史。因此,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命题。而上引刘知幾的这段话,正是进一步阐发了“载籍”(“竹帛”)在人们“识古”中的关键作用。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史书是帮助人们认识历史的工具和桥梁。刘知幾关于史学功用的这段阐述在史学思想上的价值在于:第一,他从正反两个方面提出问题,即有无史官、竹帛,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第二,他揭示了人们求善、敬贤之心,即史学功用是通过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才能表现出来;第三,他强调了史学功用对于个人和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即所谓“急务”与“要道”。第四,他丰富了唐太宗《修晋书诏》关于史学功用思想的内涵,即超出政治功能而具有广泛的意义。

刘知幾在《史通·直书》篇中把这种广泛的意义概括为“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2]卷七《直书》,179。这里说的“申以劝诫,树之风声”,语出《古文尚书·毕命》:“彰善瘅恶,树之风声。”孔颖达疏为:“言当识别顽民之善恶,表异其居里,明其为善,病其为恶。立其善风,扬其善声。”②孔颖达用“顽民”一词固然不当,但“立其善风,扬其善声”之意,言之甚佳。刘知幾援引此意,反映了他对史学功用的重视和期待。

正是在史学功用这个重大问题上,刘知幾表现出了对太史公司马谈的充分理解。《史通·人物》篇有这样一段表述:“夫天下善人少而恶人多,其书名竹帛者,盖为记善而已。故太史公有云:‘自获麟以来,四百余年,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废而不载,余甚惧焉。’即其义也。”[2]卷八《人物》,222这是《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所记司马谈临终前对司马迁说的一段话,字字千钧,刘知幾引用其大意而加以发挥,表明古往今来,史学家都深知自己肩头的重担,都非常重视史学的社会功用。当然,刘知幾说的“天下善人少而恶人多”,并不恰当,但他强调史学的社会作用在于“申以劝诫,树之风声”,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四、关于史书编著

这部分内容占据了《史通》内篇的绝大部分,也是刘知幾史学批评锋芒所指最集中之处,关于这部分的论述,这里只能采用提要式的方法予以概说。

这里说的史书编著,从《史通》的篇名标目来看,可知主要是指纪传体史书的编著,有的问题也不限于纪传体史书而具有普遍的意义。从逻辑上看,这里所讨论的内容,当上接《史通·二体》篇所论并予以广泛地展开。通观《史通》内篇,反映其史书编著的思想,大致包含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关于纪传体史书体例的思想。刘知幾在这方面考虑周悉,用功甚勤,积累丰厚,真知灼见贯穿各篇。凡涉及体例的篇目有《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等,这些是纪传体史书的基本体例。体例是反映史书内部结构,也是对史书内容的规范。刘知幾关于体例的思想,一言以蔽之是:“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2]卷四《序例》,81可见刘知幾对史书编著中体例处置的重视,这是必要的。但任何事物都不能作绝对的看待。刘知幾重视体例而达到固守体例的程度,则有碍于他对历史本身的认识和判断。如他在《史通·本纪》篇中,批评司马迁为项羽立本纪,在《世家》篇批评司马迁为陈涉立世家等,显然是要历史符合体例,而不是以体例去适应历史[7],这是刘知幾体例思想的局限性,虽不影响全局,但指出来是必要的。

第二,关于史书内容的思想。与史书体例篇目相比,这一部分论述较少。《书事》《人物》《载言》《载文》等篇,与史书内容关系比较密切。其中,以《书事》篇最集中地反映了刘知幾关于史书内容的思想,他写道:

昔荀悦有云:“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干宝之释五志也:“体国经野之言则书之,用兵征伐之权则书之,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则书之,文诰专对之辞则书之,才力技艺殊异则书之。”于是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所取,盖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粗得于兹矣。然必谓故无遗恨,犹恐未尽者乎?今更广以三科,用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何者?礼仪用舍,节文升降则书之;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幽明感应,祸福萌兆则书之。于是以此三科,参诸五志,则史氏所载,庶几无阙。求诸笔削,何莫由斯?[2]卷八《书事》,212-213

一部史书应具有怎样的内容?每一位作者都不能不有所考虑,而且应当在书中交代明白,如《史记·太史公自序》、班固《汉书·叙传》等就是如此。当然,这是就某一部具体的史书来说的。如果从一般意义上讨论史书应包含哪些内容的话,那就是一个理论问题了。刘知幾正是从“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之一般意义上来考察史书内容的。

从上述引文来看,刘知幾赞同荀悦“立典有五志”的观点,也赞同干宝对“五志”的阐释。其实,荀悦所说“五志”,是指史书所书史事,应符合这五个方面的要求,而干宝的解释则是涉及具体史事,二者虽不能完全对应,但可以互相发明。刘知幾在此基础上补充“三科”,依其自己的解释,涉及制度的演变、国家的治乱和民间的祸福之征兆等,应是更重要的史书内容。

此外,刘知幾在《人物》篇中写道:“夫人之生也,有贤不肖焉。若乃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示后,而死之日,名无得而闻焉,是谁之过欤?盖史官之责也。”[2]卷八《人物》,220-221换言之,凡大善大恶之人,有“示后”和“诫世”的作用,这样的人和事,也是史书内容的一个方面。他在《载言》篇中提出把有关的重要言论可集中起来加以分类,编成“制册书”“章表书”等等,编入纪传体史书。[2]卷二《载言》,31刘知幾认为,重要文章,应是史书内容之一,但必须精选入史。他在《载文》篇中指出:“且汉代词赋,虽云虚矫,自余它文,大抵犹实。至于魏、晋已下,则讹谬雷同。榷而论之,其失有五:一曰虚设,二曰厚颜,三曰假手,四曰自戾,五曰一概。”篇中对五“失”一一分析,认为以此类文章入史,“非复史书,更成文集”,实不可取。篇末,他从正面提出史书载文的参考标准及相关原则,这就是:

盖山有木,工则度之。况举世文章,岂无其选,但苦作者书之不读耳。至如诗有韦孟《讽谏》,赋有赵壹《嫉邪》,篇则贾谊《过秦》,论则班彪《王命》,张华述箴于女史,张载题铭于剑阁,诸葛表主以出师,王昶书字以诫子,刘向、谷永之上疏,晁错、李固之对策,荀伯子之弹文,山巨源之启事,此皆言成轨则,为世龟镜。求诸历代,往往而有。苟书之竹帛,持以不刊,则其文可与三代同风,其事可与《五经》齐列。古犹今也,何远近之有哉?

昔夫子修《春秋》,别是非,申黜陟,而贼臣逆子惧。凡今之为史而载文也,苟能拨浮华,采贞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此乃禁淫之堤防,持雅之管辖,凡为载削者,可不务乎?[2]卷五《载文》③

在刘知幾看来,史之载文,必当慎重。要有“拨浮华,采贞实”的标准,要有“书之竹帛,持以不刊”的意义。刘知幾关于史之载文的思想在今天仍有参考价值。

第三,关于编撰方法的思想。《史通》涉及这方面的篇目主要是:《题目》《断限》《编次》《称谓》《补注》《因习》《邑里》等,其中有的篇目也与体例、内容有联系,反映了刘知幾历史编撰思想的整体性。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一部史书的编撰方法,都必须根据历史实际和史书内容作适当的安排与处置。由此看来,刘知幾在有关史书编撰上对前史的批评,未必允当。如《编次》篇批评《史记》《汉书》说:“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得而言者矣。”[2]卷四《编次》,94这里,且不说史书内容的简与烦,就体裁而论,《史记》《汉书》同《尚书》《春秋》也无可比性,要求《史记》《汉书》也像《尚书》《春秋》那样,“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显然是不合理的。其实,刘知幾已经说明了《史记》在编次上的创造性特点之一,即“错综成篇,区分类聚”,可惜未加以肯定。在这一点上,刘知幾显然没有把纪传体史书所包含的本纪、世家、表历、书志、列传几种体例综合起来,再考察它是否可以仿照《尚书》《春秋》那样去做。这是刘知幾考虑不周全的地方。

刘知幾在《断限》篇中又批评《汉书》的表、志以及沈约《宋书》志与唐初史家所修《隋书》志等,在“断限”上的不当。他这样写道:

《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宋史》(《宋书》)则上括魏朝,《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2]卷四《断限》,89

刘知幾这里提出的批评都有失允当。首先,《汉书》虽然断代为史,但其仍有“通古今”之志,故其《古今人表》及有关的志,超越汉代,追叙上古,以补历史撰述之阙,不仅合理,而且有功,以“唯留汉日”限其断限,殊为不当。沈约《宋书》的志上起曹魏,是因为陈寿《三国志》无志而晋史又无定本,为补齐有关制度的发展过程,如此处置,亦当合理而有功,不应视为瑕疵。《隋书》志“仰包梁代”,是因为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纪传”与“五代史志”均出于唐初史家之手,后者上接《南齐书》亦属合情合理。[8]更重要的是,后世史家都有补前史之所阙、佚史事,使记述得以连续不断的优良传统,这尤其不应以“体例”加以约束。此外,刘知幾在《补注》篇中表明,不赞成史家为自己的撰述作注,认为这是“自我作故”的表现,亦非确论。其他各篇所论,大多与此相类。

总之,刘知幾在关于史书撰述的一些具体的方法上,其指导思想是坚守体例的要求,而对于不同史书撰写的时代特点、相关的史学氛围,尤其是有的史书所承担的史学任务以及撰述者根据各种情况作出的选择等等,考虑得较少,以致对于前史的批评过于苛刻甚至失于偏颇。这是刘知幾历史编撰思想中的一个不足之处。

第四,关于史书撰述原则的思想。这是刘知幾的史书编著思想中最具活力的地方,《直书》《曲笔》《采撰》等篇对此有集中的反映。一是赞扬直书,痛斥曲笔;二是异辞疑事,宜善思之。《直书》篇在回顾了中国史学的直书传统后写道:

盖列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2]卷七《直书》,180

通观《直书》篇,史学家们的直书精神凝成一股史学正气,这就是刘知幾总结的“仗气直书”“肆情奋笔”。

事物都是在矛盾运动中向前发展的。与直书相对应的,是史学上的曲笔。《曲笔》篇在分析曲笔作史的种种原因和表现后指出:“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是以隐侯《宋书》多妄,萧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齐宣览而无谴。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呜呼!此亦有国家者所宜惩革也。”[2]卷七《曲笔》,185刘知幾在《直书》篇起首以“君子之德”和“小人之道”来说明直书与曲笔存在的原因,但从这里的引文可以看出,他认为朝廷任命史官的失误也是曲笔产生的重要原因,故应加以“惩革”。

刘知幾赞扬直书、痛斥曲笔的思想,显示出史学家的一身正气,但他在彰显直书精神方面也有历史的局限性。他认为:“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2]卷七《曲笔》,183显然,这是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名教的社会风尚的影响,从而给曲笔留下了空间,也表明了刘知幾直书思想的不彻底性。

刘知幾的史书编著原则思想还表现在另一个方面,即对于史书编著中所遇到的各种资料,均应持严肃谨慎的态度并给予适当的处置。他在《采撰》篇篇终写道:

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观夫子长之撰《史记》也,殷、周已往,采彼家人;安国之述《阳秋》也,梁、益旧事,访诸故老。夫以刍尧鄙说,刊为竹帛正言,而辄欲与《五经》方驾,《三志》竞爽,斯亦难矣。呜呼!逝者不作,冥漠九泉;毁誉所加,远诬千载。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2]卷五《曲笔》,109

这段话的核心思想,是说凡无充分可信的资料使之“刊为竹帛正言”,应取慎重态度;即便取而用之,也要适当处置。其结论是:“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这个原则看起来没有直书原则那么重要,但若不予以重视,其后果与曲笔无异。刘知幾的提示是正确的,也是重要的。

第五,关于史文表述的思想。文字表述是史书编著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史通》中的《言语》《浮词》《叙事》等篇,突出地反映了刘知幾关于史文表述的思想。其《言语》篇开宗明义地说:“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则知饰词专对,古之所重也。”刘知幾批评一种不良的史文:“夫天地长久,风俗无恒,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而作者皆怯书今语,勇效昔言,不其惑乎!”他鼓励“事皆不谬,言必近真”的史学风气,指出:

盖善为政者,不择人而理,故俗无精粗,咸被其化;工为史者,不选事而书,故言无美恶,尽传于后。若事皆不谬,言必近真,庶几可与古人同居,何止得其糟粕而已。[2]卷六《言语》,138,142

能够做到“不谬”和“近真”,这在当时来说,可以说是史书编著的最高境界了,而这也是刘知幾关于史书编著的理想境界。浦起龙在《言语》篇后评论说:“信史务在纪实,语从其实,史法也。”这一总结,很恰当。

关于史文表述的认识,刘知幾还提出“浮词”这一概念,十分重要。《浮词》篇指出:“昔夫子断唐、虞以下迄于周,翦截浮词,撮其机要。故帝王之道,坦然明白。嗟乎!自去圣日远,史籍逾多,得失是非,孰能刊定?”[2]卷六《浮词》,149-150什么是浮词?刘知幾没有做出定义。浦起龙解释说:“浮之云者,溢辞也,歧辞也。”概而言之,多余之辞。查刘知幾此言,源于《尚书序》,即“孔子生于周末,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9]114。1999年版《辞海》解释“浮词”是“虚饰不实的言辞”[10]1135。这个解释比浦起龙的解释更明白易懂,以此来看待《史通·浮词》篇,也更易于理解刘知幾的史文表述思想。刘知幾形象地比喻说:“夫人有一言,而史辞再三,良以好发芜音,不求谠理,而言之反覆,观者惑焉。”或是:“夫词寡者,出一言而已周。才芜者,资数句而方浃。”[2]卷六《浮词》,148-149刘知幾用对比的方法来阐明“浮词”之弊端的思想,易于警示史书编著者的关注。

刘知幾关于史书编著之史文表述的思想,在《叙事》篇中表现得最为集中,也更具有理论意义。而全篇也多与《言语》《浮词》有所关联,形成历史叙事学的初步理论体系。《叙事》篇开篇阐述了作者关于叙事的总论:

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至若书功过,记善恶,文而不丽,质而非野,使人味其滋旨,怀其德音,三复忘疲,百遍无斁,自非作者曰圣,其孰能与于此乎?昔圣人之述作也,上自《尧典》,下终获麟,是为属词比事之言,疏通知远之旨。子夏曰:“《书》之论事也,昭昭若日月之代明。”扬雄有云:“说事者莫辨乎《书》,说理者莫辨乎《春秋》。”然则意复深奥,训诰成义,微显阐幽,婉而成章,虽殊途异辙,亦各有美焉。谅以师范亿载,规模万古,为述者之冠冕,实后来之龟镜。既而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继圣而作,抑其次也。故世之学者,皆先曰《五经》,次云《三史》,经史之目,于此分焉。[2]卷六《叙事》,152-153

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刘知幾的这段论述,有三点值得关注:一是在中国史学上首次提出了史学审美的命题,而这一命题是与史书叙事密切相联系着的;二是把史书编著中的叙事这一环节作为一个特定概念以专篇予以论述,这在中国史学上亦属首次,在外国史学上似也少见;三是史书叙事或历史叙事的楷模是《五经》《三史》,“后世学者”难以企及,但可以为龟镜,学习、借鉴,追求“史之称美”的目标。可以认为,刘知幾关于历史叙事的思想以至于一般叙事理论,在中国史学思想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刘知幾关于史书叙事的理论包含三个分论:其一,从国史之美讲到“以叙事为工”,从“叙事之工”讲到“以简要为主”;其二,“叙事之体,其别有四”;其三,“叙事之省,其流有二”。这三个分论,都与《言语》《浮词》有内在的联系。

试论其分论之一。《叙事》篇这样写道:

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历观自古,作者权舆,《尚书》发踪,所载务于寡事,《春秋》变体,其言贵于省文。斯盖浇淳殊致,前后异迹。然则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始自两汉,迄乎三国,国史之文,日伤烦富。逮晋已降,流宕逾远。必寻其冗句,摘其烦词,一行之间,必谬增数字;尺纸之内,恒虚费数行。[2]卷六《叙事》,156

这段文字中包含着明显的逻辑关系,即国史之美—叙事为工—简要为主。其“简要”的标准是“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其所批评的现象是“必寻其冗句,摘其烦词”;等等,显然是同《浮词》篇批评的对象是一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简要”要以“文约而事丰”为目标,而不是文字越简越好。刘知幾的挚友史学家吴兢晚年过分追求史书之“简”,受到后人非议,说他“尝以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繁杂,乃别撰《梁》、《齐》、《周史》各十卷、《陈史》五卷、《隋史》二十卷,又伤疏略”[11]卷一○二《吴兢传》,3182。这与他的《贞观政要》受到好评形成鲜明的对比。

刘知幾认为,要合理地做到简要,首先要在内涵上下功夫。他指出:“叙事之体,其别有四:有直纪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然则才行、事迹、言语、赞论,凡此四者,皆不相须。若兼而毕书,则其费尤广。但自古经史,通多此类。能获免者,盖十无一二。”[2]卷六《叙事》,156-157这是具体地说明,“四者”之中择其一较佳者书之则可,不必一一赘书。其次,要在字句上下功夫。他指出:“叙事之省,其流有二焉:一曰省句,二曰省字。如《左传》宋华耦来盟,称其先人得罪于宋,鲁人以为敏。夫以钝者称敏,则明贤达所嗤,此为省句也。《春秋经》曰:‘陨石于宋五。’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其有反于是者,若《穀梁》称郄克眇,季孙行父秃,孙良夫跛,齐使跛者逆跛者,秃者逆秃者,眇者逆眇者。盖宜除‘跛者’已下句,但云‘各以其类逆’必事皆再述,则于文殊费,此为烦句也。《汉书·张苍传》云:‘年老,口中无齿’。盖于此一句之内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此为烦字也。然则省句为易,省字为难,洞识此心,始可言史矣。苟句尽余剩,字皆重复,史之烦芜,职由于此。”[2]卷六《叙事》,158从刘知幾所举之例来看,可以认为,他把叙事之尚简的要求,已讲到极致了。在这里,可以进一步看出《叙事》篇同《浮词》篇的密切联系。

试论其分论之二。《叙事》篇写道:“夫饰言者为文,编文者为句,句积而章立,章积而篇成。篇目既分,而一家之言备矣。古者行人出境,以词令为宗;大夫应对,以言文为主。况乎列以章句,刊之竹帛,安可不励精雕饰,传诸讽诵者哉?自圣贤述作,是曰经典,句皆《韶》《夏》,言尽琳琅,秩秩德音,洋洋盈耳。譬夫游沧海者,徒惊其浩旷;登太山者,但嗟其峻极。必摘以尤最,不知何者为先。然章句之言,有显有晦。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然则晦之将显,优劣不同,较可知矣。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2]卷六《叙事》,161从这些论述来看,可见“用晦”是尚简的进一步发展。所谓“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恰是与尚简相违背的。而“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正是符合尚简的要求。但是用晦也还有更深刻的含义,即叙事者应具有对于史事的全局观念和轻重主次的意识,使叙事之中“能略小存大”、“举重明轻”,既使“大”者、“重”者凸显出来,又不忽略“小”与“轻”。这是叙事中很高的标准,要求叙事者具有全局的器识和洞察史事的敏锐。

试论其分论之三。《叙事》篇在列举一些具体事例后指出:

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故知史之为务,必藉于文。自《五经》已降,《三史》而往,以文叙事,可得言焉。而今之所作,有异于是。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轻事雕彩;或体兼赋颂,词类俳优。文非文,史非史。[2]卷六《叙事》,167

查文中所举诸例,多是“假托古词,翻易今语”或“虚引古事,妄足庸音”的“润色之滥”的种种表现,致使“学者何以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这同《言语》篇所批评的叙事者“怯书今语,勇效昔言”的思想是相吻合的,故浦起龙在《叙事》篇后评论说:《叙事》篇“与《言语》同意”,正是看到了它们的内在联系。

综而言之,刘知幾关于史文表述的思想,是以史书叙事为核心提出问题,并从审美的角度一一展开论述,既涉及叙事者的思想内涵、历史见识,也涉及其文字表述的修养,显示出史书编著这一最后环节的重要性。

以上,我们从史书编著的体例、内容、方法、原则、史文等五个方面,对刘知幾的史书编著思想作了系统的考察和分析,从中可以看出,刘知幾在这方面有广泛的阅读和丰富的积累,凡所论列,随手拈来,指陈得失,发人深省,在史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关于史学主体

史官、史家是史学活动中的主体,在刘知幾的史学构成思想中,关于史学主体的论述散见于《史通》的一些专篇。其中,以《史官建置》《覈才》《辨职》《品藻》《直书》《曲笔》尤为突出。前文论史学功用时,已经讲到有无史官是有无“竹帛”的关键,而有无“竹帛”是有无“史之为用”的前提。由此可知,在史学活动中作为主体的史官、史家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这样的前提下,刘知幾对史官、史家的品德、职责、作用、追求等均有论述。

第一,关于史官、史家的品德。刘知幾认为,优秀的史官、史家应当“能成其良直,擅名今古”。他说:“盖烈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于今称之。”[2]卷七,《直书》,180这是讲史书编著的原则,也是讲史官、史家的职守和道德。所谓“成其良直”“仗气直书”,并以南史、董狐、韦昭、崔浩为榜样,无疑是强调史官、史家的道德操守。

第二,关于史官、史家的职责。这是刘知幾《史通》史学构成思想的又一个重要内容,不论是从史学批评的视角来看,还是从史学构成的视角来看,史官、史家的职责都是经常要涉及的问题。前此,唐高宗《简择史官诏》和《隋书·经籍志》史部大序,对史官职责都有明确的表述。刘知幾在史馆修史达二十年之久,对于史官的职责自有深刻认识,他在《史通》一书中反复讲到史官职责,是极其自然的。如《人物》篇写道:“夫人之生也,有贤不肖焉。若乃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示后,而死之日,名无得而闻焉,是谁之过欤?盖史官之责也。”[2]卷七《人物》,220-221前人的大善大恶有“诫世”和“示后”的作用、价值和意义,是史学社会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否真正发挥史学在这方面的功能,既与史官的知识积累有关,更与史官的价值判断、是否标准有关。刘知幾强调史官在这方面的职责,是出于对史学功能的重视,有重要意义。

此外,刘知幾对史书编著中有关历史人物传记的分合及历史人物的善恶分辨,史官也承担着重要责任。他指出:“亦有厥类众夥,宜为流别,而不能定其同科,申其异品,用使兰艾相杂,朱紫不分,是谁之过欤?盖史官之责也。”[2]卷七《品藻》,172在刘知幾看来,史官对历史人物的“流别”“异品”处理是否恰当,是史官鉴识高下的标准之一,这直接关涉史官的职责。他又进而指出:对于不同类型的人物,“而作者存诸简牍,不能使善恶区分,故曰谁之过欤?史官之责也。夫能申藻镜,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则惩恶劝善,永肃将来,激浊扬清,郁为不朽者矣”[2]卷七《品藻》,175。这里,刘知幾再次强调了史官的职责,同时也指出了具体的处置方法,使著史者有所参考。从中,还可以看到刘知幾对史学的社会功能尤其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的作用,充满着真诚的、崇高的期待之情。

第三,关于史官、史家之社会作用的评价。从刘知幾评论史官、史家的职责来看,可见他对史官、史家之社会作用持有正面的、积极的认识。当他纵观古今史官、史家之后,便以其提出的标准,对古往今来史官、史家之不同层次的社会作用做了这样的概括:

夫设官分职,伫绩课能,欲使上无虚授,下无虚受,其难矣哉!昔汉文帝幸诸将营,而目周亚夫为真将军。嗟乎!必于史职求真,斯乃特为难遇者矣。

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也。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2]卷一○《辨职》,261-262

刘知幾认为:“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董狐事迹载《左传·宣公二年》,南史事迹载《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都是史学上的重大事件,即不惜一死而坚持“书法无隐”的原则,从而对后世史官、史家产生极大影响,成为中国古代史学优良传统的源头之一。刘知幾赞扬那些“编次勒成,郁为不朽”的史官、史家,并举左丘明、司马迁为例。《左传》一书对后世影响极大,相传为“左丘明”所作④,加之刘知幾酷爱《左传》一书,他称道“左丘明”是合乎情理的。至于刘知幾称赞司马迁,也是着眼于《史记》的历史影响之源远。通观《史通》全书,刘知幾在《六家》《二体》等篇中,“扬班抑马”的倾向是存在的,这更多的是着眼于历史编撰。而当全面衡量史家的社会作用时,刘知幾并未举出班固而是举出司马迁,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刘知幾史学思想的复杂性。刘知幾赞扬的第三个层面的史官,是“周之史佚,楚之倚相”,称他们是“高才博学,名重一时”。史佚是周代史官,《左传》《礼记》载其有关事迹⑤,证明他在当时和后世都有很大影响。倚相,即左史倚相,《国语·楚语》突出地记述了他的事迹,一是记他以95岁高龄的卫武公尚能谦和地对待他人,以及周文公“惠於小民,唯政之恭”的作风为例,劝谏楚国大夫申公子亹不应以年老而傲慢待人,使后者警醒,说是“老之过也”。一是记楚国大夫王孙圉回答晋国大夫赵简子询问楚国所存宝玉的情况,说是“未尝为宝”;“楚之所宝也……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⑥。左史倚相的机敏、胆识,使刘知幾把他同“周之史佚”并列起来而加以赞扬。

通观刘知幾在《史通·辨职》篇中所论,反映了他的史官、史家之品德、职责、社会作用的思想,可以看作是他对史学活动之主体的深入思考。这方面的思考,在《史通·惑经》篇是强调“史官执简”的实录原则,指出:“盖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不以毛嫱之面或有瑕疵,而寝其鉴也;虚空之传响也,清浊必闻,不以绵驹之歌时有误曲,而辍其应也。夫史官执简,宜类于斯。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2]卷一四《惑经》,374而在《史通·覈才》篇是以讲史体、论文章表现出来,感叹于“史才之难,其难甚矣”[2]卷九《覈才》,231。在《史通》的其他一些篇中,亦多从不同视角涉及史学活动之主体的得失,而他提出的“史才三长”论,则是对《史通》之论史官、史家的另一种表述形式,也可看作是理论与实际的结合。

六、关于史学批评

刘知幾《史通》一书之最突出的特点是彰显史学批评精神,这也是此书关于史学构成思想的基础之一。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史学批评精神是刘知幾史学思想产生、形成、发展的动力之一。《史通·自叙》篇这样写道:

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夫其书虽以史为主,而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千有。自《法言》已降,迄于《文心》而往,固以纳诸胸中,曾(滞心)不芥者矣。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焉,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盖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马之失。而此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获罪于时,固其宜矣。犹冀知音君子,时有观焉。尼父有云:“罪我者《春秋》,知我者《春秋》”。抑斯之谓也。[2]卷一○《自叙》,271

这是一段坦率的肺腑之言,把《史通》之史学批评的旨趣阐述得淋漓尽致,把作者的宏大志向、锋芒所在以及复杂的心情和义无反顾的信心都写出来了。由此观《史通·原序》中所说《史通》之“通”的含义,也就看得更加清楚了。

通读《史通》,可知批评精神贯穿于全书之中。那么,刘知幾的史学批评精神是怎样形成的呢?这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旨趣所在和多年积累。如刘知幾自己所说:“自幼观书,喜谈名理,其所悟者,皆得自襟腑,非由染习。故始在总角,读班、谢两《汉》,便怪《前汉》不应有《古今人表》,《后汉》宜为更始立纪。当时闻者,共责以为童子何知,而敢轻议前哲。于是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其后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为非。其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凡有异同,蓄诸方寸。”[2]卷一○《自叙》,271这一段“自白”,说明了刘知幾在批评方面的悟性、旨趣和积累。同时,刘知幾还讲到他读书的范围和读书的方法,也是积累的重要方面。

二是参与修史活动的启迪。刘知幾受命于史馆修史,前后二十年,对当时史馆修史之弊,知之甚深,曾上书监修国史诸官,极言史馆修史有“五不可”:其一,“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其二,资料难求,如“求风俗于州郡,视听不该;讨沿革于台阁,簿籍难见”等。其三,“权门”“贵族”干预修史,“人之情也,能无畏乎?”其四,监修者多,“十羊九牧,其令难行;一国三公,适从何在?”其五,“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坐变炎凉,徒延岁月”。[2]卷二○《忤时》,555-556这是问题的一方面,鉴于此,刘知幾求罢史职而未果。另一方面,刘知幾也滋生了一些新的想法,这就是:“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马已降,讫于姚、李、令狐、颜、孔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但以无夫子之名,而辄行夫子之事,将恐致惊末俗,实能取咎时人,徒有其劳,而莫之见赏。所以每握管叹息,迟回者久之。非欲之而不能,实能之而不敢也。”[2]卷一○《自叙》,269正是这种矛盾的冲突,启发了甚至是刺激了刘知幾的撰述欲望:既无法撰写历史,不如转而评论史学。

三是学术史上前人的启迪。《史通·自叙》篇还有这样一段论述:

昔汉世刘安著书,号曰《淮南子》。其书牢笼天地,博极古今。上自太公,下至商鞅。其错综经纬,自谓兼于数家,无遗力矣。(释:自此以下,历举往昔传书,以启自托之福。将《淮南》作引。《淮南》之书不专一路,故用另述。)然自《淮南》已后,作者无绝。必商榷而言,则其流又众。(释:四句上下作纽。)盖仲尼既殁,微言不行;史公著书,是非多谬。由是百家诸子,诡说异辞,务为小辨,破彼大道,故扬雄《法言》生焉。(释:《法言》主谈理。)儒者之书,博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菁华。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传兹牴牾,自相欺惑,故王充《论衡》生焉。(释:《论衡》主征据。)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释:《风俗通》主博洽。)五常异禀,百行殊执,能有兼偏,知有长短。苟随才而任使,则片善不遗,必求备而后用,则举世莫可,故刘劭《人物志》生焉。(释:《人物志》主辨材。)夫开国承家,立身行事,一文一武,或出或处,虽贤愚壤隔,善恶区分,苟时无品藻,则理难铨综,故陆景《典语》生焉。(释:《典语》主评品。)词人属文,其体非一,譬甘辛殊味,丹素异彩,后来祖述,识昧圆通,家有诋诃,人相掎摭,故刘勰《文心》生焉。(释:《文心雕龙》主文章体裁。○每书各有标旨,看其举义简当。)[2]卷一○《自叙》,270-271

笔者引用这一段论述时,特意保留了浦起龙的“通释”,因为从浦起龙的“释”语中,可以更清晰地揭示《史通》一书的性质和旨趣:不论是“主谈理”“主征据”“主博洽”,还是“主辨材”“主评品”“主文章体裁”,都对《史通》有所影响,这当是近于刘知幾《史通》撰述的本意。

从以上三个方面来看,刘知幾的史学批评思想的产生和发展,自有其主客观因素。

那么,为什么要开展史学批评呢?或者说,史学批评之必要性何在?刘知幾对此做了明确的论述,他写道:

古之述者,岂徒然哉!或以取舍难明,或以是非相乱。由是《书》编典浩,宣父辨其流;《诗》列风雅,卜商通其义。夫前哲所作,后来是观,苟失其指归,则难以传授。而或有妄生穿凿,轻究本源,是乖作者之深旨,误生人之后学,其为谬也,不亦甚乎![2]卷七《探赜》,194

盖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璧不能无颣;故作者著书,或有病累。而后生不能诋诃其过,又更文饰其非,遂推而广之,强为其说者,盖亦多矣。[2]卷七《探赜》,196

这两段话,都是在说明史学批评的重要性,但其意也有不完全相同之处。前者先是因“取舍难明”“是非相乱”而发生差错,继之是后人穿凿以致“乖作者之深旨,误生人之后学”,造成新的谬误。后者是说,即便是佳作,也难以做到“无瑕”“无颣”,而后人无识见,反而“文饰其非”,以致谬种流传。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必须有正确的批评,纠正前人的失误与过错,使史学得以健康发展,这正是史学批评对于史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其必要性自无疑义。

《史通》所采用的史学批评的方法,灵活多样,举凡纠谬、补正、说理、推论、警示、劝告、比较、辨证等,其中贯穿着一个总的原则,就是“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2]卷一四《惑经》,374,这是史官记事的原则,也是史学批评的原则。这就是说,对于批评的对象,不应说好就全然都好,说不好就全然不好,要有辩证的态度和方法。这种辩证的态度和方法,还反映在对于考察对象之“貌”与“心”的关系判断方面。刘知幾写道:

大抵作者,自魏已前,多效《三史》;从晋已降,喜学《五经》。夫史才文浅而易摸,经文意深而难拟;既难易有别,故得失亦殊。盖貌异而心同者,摸拟之上也;貌同而心异者,摸拟之下也。然人皆好貌同而心异,不尚貌异而心同者,何哉?盖鉴识不明,嗜爱多僻,悦夫似史而憎夫真史,此子张之所以致讥于鲁矣,有叶公好龙之喻也。[2]卷八《模拟》。208

这是阐明对于形式和思想的辩证关系,即在史学批评中,既要看形式,更要看思想,不会因“貌同”而忽略了“心异”这一关键所在。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有一段论述与此意相近,章学诚说:

《尚书》一变而为左氏之《春秋》,《尚书》无成法而左氏有定例,以纬经也。左氏一变而为史迁之纪传,左氏依年月而迁书分类例,以搜逸也。迁书一变而为班氏之断代,迁书变通化,而班氏守绳墨,以示包括也。就形貌而言,迁书远异左氏,而班史近同迁书,盖左氏体直,自为编年之祖,而马、班曲备,皆为纪传之祖也。推精微而言,则迁书之去左氏也近,而班史之去迁书也远;盖迁书体圆用神,多得《尚书》之遗;班氏体方用智,多得《官礼》之意也。[2]卷一《书教下》,49-50

这里说的“形貌”与“精微”跟刘知幾说的“貌”与“心”实为同义,或许章学诚本是受到刘知幾的启发而加以发挥乃有此论述。刘、章二人都重视关于形式与思想之关系的辨析,可见这一辩证思维及其方法论在史学批评中的重要。

最后,我们要说到刘知幾关于史学批评的目的,即批评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其实这在刘知幾的史学批评的种种方法的运用中,已有明确的表述。概而言之,就是他在《史通·自叙》中说的两句话:“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2]卷一○《自叙》,271在这里,“指归”是指思想而言,“体统”就是说的体裁体例了。这个目标,既是刘知幾要达到的目标,也是他为当时的和后世的学人所希望的,这从他以扬雄《法言》,王充《论衡》、应劭《风俗通》、刘劭《人物志》、陆景《典语》、刘勰《文心雕龙》等自况,看得十分清楚。

刘知幾《史通》一书,以史学批评显其锋芒,以思考史学自身之构成为其底蕴,显隐相济,贯通古今,这就是《史通》之“通”的真谛。然而,诚如刘知幾所说:“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璧不能无颣”[2]卷七《探赜》,196,《史通》亦不能脱离这一常理,故历来都有一些批评《史通》瑕疵以至缺陷的论著,笔者也曾有这方面的文章。[7]但这都无碍于《史通》在史学史上的崇高地位。今年,时值刘知幾诞生1355年、逝世1295年,笔者撰写此文,也是对这位历史上的杰出史学家的一个纪念。

注释:

①参见周晓瑜:《史通书名辨证》,载《山东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文章列举前人对《史通》之“通”的六种解释,而此文作者认为:《史通》之“史”是指历史学,“通”是“通义”的意思,指疏通道理而言。

②参见《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5页。按:刘知幾《史通·自叙》说:“年在纨绮,便受《古文尚书》。”

③按:此处引文,刘知幾用典甚多,可参见浦起龙所释,不一一作注。

④按:顾炎武认为:“《左氏》之书,成之者非一人,录之者非一世。”(见《日知录》卷四“《春秋》阙疑之书”条,载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页)这一看法,多为今人认可。

⑤《左传·文公十五年》记时人引史佚之言:“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同书《宣公十二年》记:“史佚所谓‘毋怙乱’者……”同书《成公四年》记:“《史佚之志》有之曰……”(以上分别见《春秋左传注》,杨伯峻编著,载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611、747、818页。)又《礼记·曾子问》记:“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于宫中?’史佚曰:‘吾敢乎哉?’召公言于周公,周公曰:‘岂不可?’史佚行之。下殇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见《礼记》,陈澔注,载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11页。)

⑥相关材料见《国语》卷一七《楚语上》、卷一八《楚语下》,载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551、580页。

参考文献:

[1]吴泽.中国史学史研究论集(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2]刘知幾.史通[M].浦起龙,通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3]孟子·膝文公下[M].杨伯峻,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

[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8.

[5]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房玄龄,等.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瞿林东.读《史通》札记[J].史学史研究,1982,(2).

[8]瞿林东.谈谈记述南北朝史事的“八书”、“二史”[J].文史知识,1982,(7,8).

[9]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10]《辞海》(缩印本)[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11]刘昫,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本文原载于《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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