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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对滕文公原文及翻译_孟子滕文公下第四章原文及翻译

作者:车型网
日期:2023-02-18 1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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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

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恶用是鶃鶃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

——《孟子·滕文公下》

下面我们讲《滕文公下篇》的最后一章,它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6·10的开头是“匡章曰”,匡章是一个很有名的人,《孟子》出现过两次(另见8·24)。匡章说:“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陈仲子是齐国人。在《孟子》中,齐国人经常是受批判的,甚至有点受孟子嘲笑。大家可以好好体会一下地域文化之间的差异。“廉”是什么意思呢?严格要求自己,就叫作“廉”。有廉洁,有清廉,特别是“廉洁”,《孟子》就有这个词(14·37)。孟庙立有一块官箴碑,提倡仁、廉、公、勤四种美德。

匡章问孟子:陈仲子难道算不上一个廉洁、清廉的人吗?他举的例子是:“居於陵。”这里,“於”字不能简化为“于”,它的读音是wū,不能读作“居yú(于)陵”。“于是”的“于”,它由繁体状态变成简体状态,要特别注意。“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陈仲子住在於陵这个地方,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什么东西都听不见,眼睛什么东西都看不见。我们把廉洁之事能跟这个三天不吃东西的人联系起来吗?现在还很难。

《孟子》下面的描述很有意思。匡章继续说:“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井上有一个李子,已经被虫子吃了一大半。“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陈仲子爬呀爬,终于爬到那里,“三咽”,三口把它吃下去了。这个李子要么很大,所以陈仲子三口才把它吃下去;要么很小,因为陈仲子饿了三天,他实在没有力气把它很快吃下去,所以“三咽”,咽了三口。吃了之后,他的眼睛能够看见一点东西了,耳朵能够听见一些声音了。

匡章认为陈仲子是廉洁之士,举的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觉得通过这样的描述,廉洁之士的形象就栩栩如生了。

陈仲子这种行为到底是一种什么行为呢?“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孟子说:对于齐国的知识分子,对于齐国那些有识之士,我肯定认为陈仲子是佼佼者。“巨擘”就是大拇指。我们微信点赞,就有用大拇指的图形“巨擘”一下的。“虽然,仲子恶能廉?”尽管这样,仲子哪里称得上廉洁呢?“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孟子现在还没有把陈仲子廉不廉洁的实质性情况讲出来,他只是先抽象地说:假设要把陈仲子的所作所为推而广之,那你必须把自己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做到。我们是人。假设我要像陈仲子那样,那我必须把我变成蚯蚓之后,我才能做到。

蚯蚓是什么呢?“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蚯蚓这东西,它上面吃的是黄土,下面喝的是黄泉。意思是说:蚯蚓能够生存下来,它不靠太多的东西,它只要很简单的东西,一点点泥巴、一点点水就可以了。这里是比喻蚯蚓能够生存下来,它依靠的物质资料极其简单。它也只凭这些简单的物质资料,过简单的生活;而不依靠那些太复杂的东西,过太高贵或者太奢华的生活。孟子这里是以蚯蚓来比喻那种很廉洁的事物。

然后,孟子问道:“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仲子住的房子,到底是伯夷给他建的,还是盗跖给他建的呢?伯夷是好人,盗跖是不好的人。伯夷是很清廉的人;盗跖是大盗,还不是小盗。伯夷住的房子,到底是最清廉的伯夷给他建的,还是大强盗盗跖给他建的呢?“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仲子吃的谷米,到底是伯夷给他种的,还是盗跖给他种的呢?

孟子这里为什么提到伯夷、盗跖呢?很多专家解这一章,比如朱熹(1130—1200)引用范氏的观点,是从6·9直接过渡到6·10。他们认为陈仲子的所作所为,反映了杨朱的“为我”“无君”思想。正像5·5“墨者夷之”章反映的是墨家思想,他们认为6·10反映的是杨朱思想。这样,《滕文公上篇》的最后一章与《滕文公下篇》的最后一章构成了鲜明的呼应关系,都是讲“距杨墨”问题。我觉得这样的理解极有道理。但是,我们回到6·10,孟子问的是:陈仲子住的房子、吃的粮食,到底是伯夷给他种的、给他盖的,还是盗跖给他种的、给他盖的呢?“是未可知也。”孟子认为这都是我们不知道的。其实孟子的意思很明显,他是要把伯夷与陈仲子做一个鲜明的对比。

我们翻到10·1,孟子认为圣人有四种品格,这四种品格集中在四个人身上。10·1说:“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伯夷是圣之清者,清高;伊尹是圣之任者,负责任;柳下惠是圣之和者,很随和;孔子是圣之时者,与时俱进。伯夷是圣之清者,但清高这种品格有所不妥。大家翻到3·9,孟子有一个评价说:“伯夷隘,柳下惠不恭。”就是伯夷的气量太小,柳下惠不太恭敬。圣之清者伯夷有气量太小的一面,这是3·9说的。10·1则说:“故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圣之清者伯夷的所作所为,能够让那些贪污犯或者贪心不足的人变得廉洁起来,能够让那些胆子小的人立下做好人、做好事的志向。我们应该把10·1、3·9联系起来看,进而把伯夷的“廉”“清”跟6·10陈仲子的“廉”联系起来看。我先讲这些,是为了下面的解读。

对于孟子上面讲的一段,匡章不以为然。“曰:‘是何伤哉?’”陈仲子住的房子、吃的粮食,究竟是哪个建的、哪个种的,那有什么关系呢?张三、李四、王五建的、种的,又有何妨?“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陈仲子自己织草鞋,他的妻子纺麻织布。产品多了之后,他们到市场上进行交换,换取其他的物质生活资料。这是匡章的回答。

孟子听了匡章的回答,知道匡章对于陈仲子的故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匡章只知道陈仲子三天没有吃饭、然后吃李子的故事,但孟子还知道陈仲子吃鹅的故事。我们看看孟子怎么讲这个故事。

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孟子说:陈仲子他们家,是齐国的名门望族。“兄戴,盖禄万钟。”他的哥哥叫陈戴。这里的“盖”不读gài,读gě,是一块封地。陈仲子的哥哥陈戴是盖邑的领主,享受世卿世禄,每年的收入有几万石,就是“盖禄万钟”。陈仲子虽然过着很俭朴的生活,但他哥哥的收入是很高的。“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孟子把陈仲子的家世“人肉搜索”,翻了个底朝天。陈仲子家是名门望族,而且很有钱,他哥哥的收入尤其高。但是,陈仲子老是认为他哥哥的钱是不义之财,所以不要他的;老是认为他哥哥的房子是不义的房子,所以不住他的。他离开他的哥哥,离开他的母亲,来到於陵这个地方住了下来。这就是陈仲子为什么住在於陵的来历。

陈仲子住在於陵,生活很苦,三天没有吃饭,饿得“耳无闻,目无见”。有一天,陈仲子回来看了一下母亲。“他日归”,有一天陈仲子回到他母亲那里;“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刚好有人给他哥哥送了一只活蹦乱跳的鹅。陈仲子看见这只鹅,“己频顣曰”,皱着眉头说:“恶用是鶃鶃者为哉?”我们要这只喔喔叫的鹅干嘛呀?

他日,其母杀是鹅也。”过了几天,他的母亲把这只鹅杀了。“与之食之”,让陈仲子吃了起来。“其兄自外至,曰:‘是鶃鶃之肉也。’”陈仲子正在高高兴兴地吃母亲给他做的鹅,哥哥从外面回来了,说:“弟弟,你现在吃的这东西,就是你昨天、前天说的喔喔叫的那只鹅。”陈仲子一开始觉得那只鹅是不义之财,我是不会吃的。他母亲做了,他正在吃,恰好被他哥哥回家的时候看到了。陈仲子一听这话,马上“出而哇之”。孟子的描述很精彩、很生动。你看前面说“井上有李……三咽”,陈仲子吃李子是“三咽”;现在,陈仲子把鹅肉吐出来,是“出而哇之”。陈仲子一听他哥说那话,马上跑到门外,把吃到肚子里的鹅肉哇哇哇地吐了出来。

孟子开始评论了。他对匡章说:陈仲子这个人,你认为他是廉洁之士;我倒是要跟你讨论一下,他是不是廉洁之士?“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陈仲子吃饭,他母亲做的,不吃;他妻子做的,就吃。这是讲吃饭。住房:“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把他哥哥的房子当成不义之室,不住它;但是,却住到於陵这个地方。

吃饭,母亲做的不吃,老婆做的吃;房子,他哥哥的不住,但於陵这个地方又住。这里到底有什么玄机?孟子说:“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陈仲子这样的所作所为,能够推而广之,让大家去模仿吗?“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你想成为陈仲子那样的人,你只有把自己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够做到。这就是孟子对陈仲子的评价。

“廉”是这一章的关键词,我们怎么理解它呢?这个“廉”,按照匡章的理解,相当于自己丰衣足食,自己过着简单的生活,而不依靠那些不义之财,他过他自己的生活,就像蚯蚓那样。但是,孟子认为陈仲子这样做,其实是有矛盾的。

以吃鹅为例。陈仲子回到家里,已经看到有人送给他哥哥一只鹅,而且当场表示这鹅是不义之财,他是不会吃的。可母亲把鹅宰了给他吃的时候,他还是吃了。只是因为他哥哥回来说了一句话,说这就是你前天、昨天骂了的那只鹅,他才“出而哇之”。陈仲子的廉,前后是有矛盾的。既然前后有矛盾,就表明像陈仲子这样的廉,在实际生活当中是很难真正落实的。

就像5·5的墨者夷之,他认为墨子讲节葬是可行的,但他埋葬自己的父母还是厚葬。这表明夷之坚持的理论主张跟他在实际生活中所做的,是有矛盾的。有矛盾,怎么办?他最后选择了他内心里面最想做的那一点,就是厚葬自己的父母。

陈仲子也是一样。陈仲子虽然口口声声说这是不义之财、那是不义之屋,但他还是吃鹅了。他只是因为他哥哥反戈一击,他才“出而哇之”。我们可以设定以下情形:假设陈仲子正在吃他妈妈给他做的鹅,而他哥哥没有回来,陈仲子是不是会把这只鹅全部快快乐乐地吃下去呢?这是完全可能的。所以,陈仲子要落实他这种廉,要做到他这种廉,是很难的。在生活的某一点上,他可以做到他这种廉;但是,要在生活所有的方方面面,做到他这种廉,那是不可能的。

在孟子看来,要把陈仲子的所作所为推而广之,那就只有等你把自己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做到。这里的意思,我想再说一下:当我们把陈仲子与伯夷进行类比的时候,其实意味着我们假定陈仲子是伯夷的粉丝。粉丝怎么才能真正做一个铁杆粉丝或者不变异的粉丝呢?陈仲子肯定只是做了一个变异的粉丝。为什么?因为他可能只知道伯夷是圣之清者,而不知道伯夷还有气量不大的毛病,也就是“伯夷隘”的一面。陈仲子学伯夷,恰恰只是学到了伯夷的这一面,而没有把圣人的真精神学到家。这是陈仲子没有真正成为廉士的关键。

伯夷之风,具体表现为伯夷叩马而谏周武王,不食周武王那里的粮食,饿死于首阳山。这确实很清高,令人敬佩。但是,如果你连你母亲亲自做的东西都不吃,那你就是“无父”;你哥哥是盖邑的领主,他领取国家俸禄,你觉得是不义之财,而不依靠它,那你就是“无君”。历史上很多专家从“无父无君”(6·9)的角度来解读陈仲子是有道理的,我这里只是把伯夷加了进来。清廉、廉洁固然是重要的,但它有个恰当的度;不是在所有的场合下,人们都得像陈仲子那样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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